目录: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131,400.00 元 | 1(项) | 131,400.00 元 |
盖鲜章的响应文件
1.每次维修或预防性保养后,均须由中标方工程师及采购人使用科室设备管理人员签字确认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提供检修或维护保养报告存档。
2.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每年均有权对中标人合同履行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确认,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合同确认工作。若确认合格,合同继续履行;若确认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以成交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服务满半年支付合同金额的20%,剩余10%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