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澄清公告
****公司关于****学院**校区建设项目(一期)边坡支护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码:****)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25项第43条中列明的“本项目成品防护栏杆、钢筋加工方及木工加工房、小型机具加工棚、安全通道钢龙骨及广告布、卸料平台等标化现场用品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投标人负责在中冶建工建****基地(观音滩)(****市**坡区西彭镇)取货、材料运输到施工场地(**)、材料到场后下车、到施工现场堆放、转运,退还时装车、上车,运输到观音滩等,由投标人负责安拆维护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破坏及损毁均按中冶建工标化件价格进行赔偿(详见附件),费用以招标人赔偿为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报价中。”
现澄清修改为“本项目成品防护栏杆、钢筋加工方及木工加工房、小型机具加工棚、安全通道钢龙骨及广告布、卸料平台等标化现场用品由招标人统一采购,投标人负责在中冶建工建****基地(观音滩)(****市**坡区西彭镇)取货、材料运输到施工场地(**)、材料到场后下车、到施工现场堆放、转运,退还时装车、上车,运输到观音滩等,由投标人负责安拆维护管理,甲供防护设施租金、损坏赔偿及清洗翻新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详见附件-甲供防护设施租金、损坏赔偿及清洗翻新费用明细标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报价中。”。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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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