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基地及溢油设备库建设工程(溢油设备****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9〕8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溢油应急设备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区酒谷大道二段、彭湾小区之间 。
项目规模:在****政府有偿划拨土地约50亩(33335平方米),建设溢油应急设备库房1栋、变电所1栋、消防泵房1栋、门房2栋等,总建筑面积1122平方米;布设训练场地、腺晒场地和训练水池;按一次性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200吨标准建设内河小型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配置围控设备、机械回收设备、应急卸载设备以及储存运输装卸设备等溢油应急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道路、通信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工程国内设备购置,本次招标供货设备为:江河型充气式围油栏、快速布放式围油栏、防火围油栏、岸滩围油栏、围油栏清洗装置、小型自航式收油机、吸油毡、吸油拖栏、环保型消油剂、手持消油剂喷洒装置、轻便储油罐、浮动油囊、收油网、高压热水冲洗机、一级个人防护装备、二级个人防护装备、三级个人防护装备、后勤保障设备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人民币827.82万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库房完工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具备试运行条件。
标段(包)划分: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公司;(2)投标人须为核心设备(卸载泵)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相关产品的销售能力,提供核心设备(卸载泵)生产/制造商的唯一项目授权书(同一生产/制造商生产的设备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经销商,否则该生产/制造商及其代理/经销商均将视为不合格)。
3.1.2 投标人还应在在财务、业绩、信誉等方面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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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飞 | 联系人: | 王达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whnywy@vip.****.com |
邮编: | 646000 | 邮编: | 430022 |
联系电话: | 083****5720 180****8059 | 联系电话: | 027-****3226 189****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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