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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03195M | 建设单位法人:王才勇 |
周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璧泉街道璧青北路1011号 |
中国石****公司**加油站改扩建LNG加气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地点: | **市**区 璧泉街道璧青北路1011号 |
经度:106.23251 纬度: 29.550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8 |
渝(**)环准〔2022〕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95 |
4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20319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科源****公司 |
****0105MA5U5P543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000MA5URW5J57 | 竣工时间:2024-04-19 |
2024-04-1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10 |
2024-12-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1、拆除现有工程的卧式单层碳钢油罐(包括15m3汽油埋地储罐2座,20m3汽油埋地储罐1座,20m3柴油埋地储罐1座),在站内加油加气作业区北侧空地**4座FF双层罐储油罐及卸油口,包括92#汽油储罐20m3×1,95#汽油储罐25m3×1,30m392#汽油储罐30m3×1,0#柴油储罐30m3×1。2、在站房南侧原有卧式碳钢油罐区**1座60m3地下式低温卧式储罐、1座LNG泵撬(含1台潜液泵/卸车增压器/EAG汽化器)、LNG放空管及1台防爆撬装空压机等。3、在现有的加油作业区临璧青路一侧加油岛**2台LNG单枪加气机及1台一体化车用尿素加注机,同时将现有的1台双枪加油机替换为4枪加油机。4、将现有站房内1F活动室改建为LNG控制及加气配电室,**LNG控制柜、加气配电柜及相应的仪器、仪表。改扩建项目实施后,项目总储油量为90m3(柴油折半计入),LNG储量为6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规模等级划分判定,改扩建项目属于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 实际建设情况:建有4座地埋式FF双层罐储油罐(包括1座30m30#柴油储罐,1座30m392#汽油储罐、1座25m395#汽油储罐,1座20m398#汽油储罐),以及1个卸油车位及配套的卸油设施(包括卸油口、油气回收接口、通气立管及放空管等);建有1座60m3地下式低温卧式储罐及配套的潜液泵橇、卸车撬、LNG放空管等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LNG控制室、加气配电室、空压机房;在加油加气区建有4台4枪加油机、2台加气机。汽油加油、卸油建设有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并建有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的油气进行处理回收;废水及固废污染治理设施均依托原有工程已建环保设施,其他公辅工程等不变。 |
(1)为了适应油品销售的需要,储油罐区“1座20m392#汽油储罐”变更为“1座20m398#汽油储罐”,销售油品规格增加98#汽油,汽油销售总规模不变;“1台2枪加油机”变更为“1台4枪加油机”。 (2)地面冲洗水含油废水依托现有的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由“1座25m3隔油池”变更为“2座隔油池,1座25m3,1座6m3”。 (3)增设了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膜油气回收处理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销售汽油5500t、年销售柴油4000t,年销售LNG1000t,年销售车用尿素6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销售汽油5500t、年销售柴油4000t,年销售LNG1000t,年销售车用尿素60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卸油(气)—储罐—加油(气) | 实际建设情况:卸油(气)—储罐—加油(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气污染防治 在卸油口处**汽油卸油油气回收接口(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具有油气回收功能的自封式税控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在通气立管处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接口。**3根不小于4.0m通气立管,其中汽油储罐1根,柴油储罐1根,1根放空管。LNG低温卧式储罐**1根LNG放散管,高于地面5m。生化池臭气在绿化带无组织排放。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排空管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 地面冲洗含油废水依托现有的1座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隔油池容积约为25m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生化池,处理能力为35m3/d。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① 源头控制 严格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相关规范要求,对储油罐、油品工艺管线、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风险事故。FF双层储油罐配备液位显示仪、高液位报警仪,储油罐、油品工艺管线配备油品、油气渗漏检测报警仪。 ② 分区控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及各建构筑物功能,将站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 埋地油罐采用FF双层卧式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同时配备渗漏检测装置,24小时全程监控。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地下水防控要求。 危废暂存柜依托现有,所在场地面采用15~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暂存柜内建有3~5mm钢制托盘。 隔油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 油品工艺管线,重新构建油品工艺管线,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其埋地加油管道应采用双层管道,并配套建设油品工艺管线渗漏检测装置。 一般防渗区(加油加气区、道路、生化池、移动式应急柴油发电机、卸油区、液化天然气罐区、卸气区等)。厂内道路、加油加气作业区、移动式应急柴油发电机、卸油区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混凝土防渗层等级不宜小于P10,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或与1.5m 厚黏土层等效;生化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进行防渗。 简单防渗区(站房),采取地面硬化措施。 ③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设1个地下水跟踪监控井。 ④制定地下水污染响应应急预案; (4)噪声防治 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和绿化等。 (5)固废污染防治 1、一般固废,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掏处置;零售废弃包装物交废旧**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清罐废物、隔油池含油污泥、油水混合物,以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1座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四防要求”。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染防治 在卸油口处建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接口(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具有油气回收功能的自封式税控加油机(带油气回收功能,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建有1套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膜分离油气回收处理工艺,处理后经不低于4m的立管排放,立管末端设有P/V呼吸阀和阻火器。建有3根不小于4.0m通气立管,其中汽油储罐1根,柴油储罐1根,1根放空管。LNG低温卧式储罐建有1根LNG放散管,高于地面5m。生化池臭气在绿化带无组织排放。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排空管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 地面冲洗含油废水依托站内现有的2座隔油池,其中1座25m3,1座6m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1座生化池,处理能力为35m3/d。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源头控制,项目严格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相关要求开展设计和施工。同时储油罐配备液位显示仪、高液位报警仪,储油罐、油品工艺管线配备油品、油气渗漏检测报警仪。 分区防渗,1、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 埋地油罐,采用FF双层卧式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同时配备渗漏检测装置,24小时全程监控。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地下水防控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柜,依托现有的1座0.5m2危险废物贮存柜,地面采用15~20cm厚的C30抗渗混凝土,另设置有3~5mm厚钢制防渗托盘,且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隔油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工艺管沟,管沟地下采用300mm厚的级配砂石垫层+100mmC15混凝土垫层+2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20mm厚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其总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并配套建设油品工艺管线渗漏检测装置,管沟顶板为150mm厚钢筋混凝土盖板。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的有关规定。2、一般防渗区(包括加油加气区、道路、生化池、应急柴油发电机、卸油区、液化天然气罐区等);上述区域采用15~20cm厚C30混凝土防渗结构;生化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进行防渗。3、简单防渗区(主要为站房),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控井,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相关要求,并制定有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制度等,建立有污染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定时开展隐患排查。 应急响应,已按要求制定了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4)噪声防治 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和绿化等。 (5)固废污染防治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掏处置;废弃包装物交废旧**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建有1座0.5m2危险废物贮存柜,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3、生活垃圾,设生****园区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
地面冲洗水含油废水依托现有的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由“1座25m3隔油池”变更为“2座隔油池,1座25m3,1座6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站内主要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 2、储油罐、LNG储罐应符合《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范,建立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设置液位、温度、油气渗漏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设施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应配备建设防渗漏检测系统,设置切断油品、气源的切断阀。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加卸气设施应满足工作温度的要求。 4、站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灭火毯、灭火沙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池和移动式水泵、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按照GB 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加油加气区、道路、生化池、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卸油区等),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或与1.5m 厚黏土层等效;简单防渗区(站房、液化天然气罐区、卸气区),地面应硬化; 7、加油区、卸油区地面均应设置地面截污沟,并导流至隔油池; 8、应按照规范要求备足灭火器材及消防沙、消防沙袋等应急物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标识、规范安全操作; 9、应组织更新修订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站内主要建构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相关要求。 (2)储油罐为地埋式储油罐,LNG储罐建设符合《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文件要求,建有卸(加)油、卸(加)气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储罐建有液位、温度、渗漏、视频监控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系统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建有渗漏检测系统,在加油(气)机、站房、卸油、卸气作业区设置有紧急切断按钮;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按照有安全拉断阀。 (4)加气部分,建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全站建有5个可燃气体探头;建立了设备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灭火毯、消防沙、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栓、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定期开展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 (6)分区防渗,已按要求落实了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 (7)加油作业区、卸油区均建有截流沟,并与隔油池连接。 (8)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或作业规程等。 (9)已按要求修订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行有效预案版本号为2023-01版,备案编号为500227-2023-089-L。按要求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行有效预案版本号为ZSYBSHL-001(2023),备案编号为500120YJ****108。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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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j建有2座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其中1座25m3,1座6m3) | 已开展验收监测 |
1 | 油气回收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 卸油,汽油卸油建有油气回收系统(即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包括设置回气管线快速接头、油罐安装卸油防溢阀和浮球阀以及通气管顶部真空压力帽,卸油时,油罐内油气由卸油油气回收管经快速接头排入油罐车; 加油,采用具有油气回收功能自封式税控加油机(即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时油气通过油气分离阀、油气过滤器后,通过加油机内油气回收泵将油气输回油罐。 三次油气回收,建有1套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膜分离油气回收处理工艺,处理后经不低于4m的立管排放,立管末端设有P/V呼吸阀和阻火器。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 已开展验收监测 |
1 | 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厂区绿化吸声等综合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厂区绿化吸声等综合措施 | 已开展验收监测 |
1 | ① 源头控制 严格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相关规范要求,对储油罐、油品工艺管线、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降低风险事故。FF双层储油罐配备液位显示仪、高液位报警仪,储油罐、油品工艺管线配备油品、油气渗漏检测报警仪。 ② 分区控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及各建构筑物功能,将站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 埋地油罐采用FF双层卧式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同时配备渗漏检测装置,24小时全程监控。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地下水防控要求。 危废暂存柜依托现有,所在场地面采用15~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暂存柜内建有3~5mm钢制托盘。 隔油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 油品工艺管线,重新构建油品工艺管线,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和《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要求,其埋地加油管道应采用双层管道,并配套建设油品工艺管线渗漏检测装置。 一般防渗区(加油加气区、道路、生化池、移动式应急柴油发电机、卸油区、液化天然气罐区、卸气区等)。厂内道路、加油加气作业区、移动式应急柴油发电机、卸油区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混凝土防渗层等级不宜小于P10,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或与1.5m 厚黏土层等效;生化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进行防渗。 简单防渗区(站房),采取地面硬化措施。 ③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设1个地下水跟踪监控井。 ④制定地下水污染响应应急预案; | (1)源头控制 项目严格按照《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相关要求开展设计和施工。同时储油罐配备液位显示仪、高液位报警仪,储油罐、油品工艺管线配备油品、油气渗漏检测报警仪。 (2)分区防渗 1、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 埋地油罐,采用FF双层卧式罐(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同时配备渗漏检测装置,24小时全程监控。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地下水防控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柜,依托现有的1座0.5m2危险废物贮存柜,地面采用15~20cm厚的C30抗渗混凝土,另设置有3~5mm厚钢制防渗托盘,且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盛装; 隔油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 工艺管沟,管沟地下采用300mm厚的级配砂石垫层+100mmC15混凝土垫层+200mm厚C30钢筋混凝土+20mm厚1:2防水水泥砂浆抹面,其总体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双层管道,并配套建设油品工艺管线渗漏检测装置,管沟顶板为150mm厚钢筋混凝土盖板。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的有关规定。 2、一般防渗区(包括加油加气区、道路、生化池、应急柴油发电机、卸油区、液化天然气罐区等);上述区域采用15~20cm厚C30混凝土防渗结构;生化池依托现有,采用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5mm水泥基防渗砂浆进行防渗。 3、简单防渗区(主要为站房),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 (3)污染监控 设置1口地下水跟踪监控井,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相关要求,并制定有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制度等,建立有污染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定时开展隐患排查。 (4)应急响应 已按要求制定了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
1 | 1、一般固废 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掏处置;零售废弃包装物交废旧**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清罐废物、隔油池含油污泥、油水混合物,以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类收集,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1座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四防要求”。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化池污泥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清掏处置;废弃包装物交废旧**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建有1座0.5m2危险废物贮存柜,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能力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3、生活垃圾,设生****园区环卫统一收运、处置。 |
1 | 1、站内主要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 2、储油罐、LNG储罐应符合《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范,建立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设置液位、温度、油气渗漏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设施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应配备建设防渗漏检测系统,设置切断油品、气源的切断阀。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应设安全拉断阀,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加卸气设施应满足工作温度的要求。 4、站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灭火毯、灭火沙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池和移动式水泵、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6、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埋地油罐、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隔油池以及工艺管线),其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按照GB 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加油加气区、道路、生化池、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卸油区等),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或与1.5m 厚黏土层等效;简单防渗区(站房、液化天然气罐区、卸气区),地面应硬化; 7、加油区、卸油区地面均应设置地面截污沟,并导流至隔油池; 8、应按照规范要求备足灭火器材及消防沙、消防沙袋等应急物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标识、规范安全操作; 9、应组织更新修订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1)站内主要建构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相关要求。 (2)储油罐为地埋式储油罐,LNG储罐建设符合《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文件要求,建有卸(加)油、卸(加)气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储罐建有液位、温度、渗漏、视频监控等探测系统,并与报警系统连接。 (3)储油罐及工艺管线建有渗漏检测系统,在加油(气)机、站房、卸油、卸气作业区设置有紧急切断按钮;加油(卸油)、加气(卸气)枪软管上按照有安全拉断阀。 (4)加气部分,建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全站建有5个可燃气体探头;建立了设备检修、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油品、天然气储存、输送、零售环节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盘等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 (5)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灭火毯、消防沙、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栓、医用急救包、报警装置、消防沙袋等。定期开展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 (6)分区防渗,已按要求落实了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 (7)加油作业区、卸油区均建有截流沟,并与隔油池连接。 (8)站内配备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有安全标识、安全操作或作业规程等。 (9)已按要求修订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行有效预案版本号为2023-01版,备案编号为500227-2023-089-L。按要求修订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行有效预案版本号为ZSYBSHL-001(2023),备案编号为500120YJ****108。 |
地面冲洗含油废水依托现有的1座隔油池(三段式水封井,隔油池容积约为25m3;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座生化池,处理能力为35m3/d。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地面冲洗含油废水依托站内现有的2座隔油池,其中1座25m3,1座6m3;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1座生化池,处理能力为35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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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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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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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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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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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三同时”制度并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建立环境管理机构与制度; 按当地环保部门相关规定申报环保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执行“三同时”制度,满足环保要求; 建立有环境管理机构与制度; 项目开工前取得了环评批复,调试运行前取得了排污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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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