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水萝乡——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丘水萝乡——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项目”的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1、本项目实施内容简单,能不能将业绩取消或将工程类别要求放宽,增加市场竞争力。
答:感谢对本项目的关注。招标文件严格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编制,其中关于业绩的要求是按照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设置。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相应规模的项目施工经验,是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条不做修改。
2、关于建议招标人采用联合体招标支持本地企业的质疑,现怀着诚挚且负责的态度,就本次招标活动中未涉及联合体招标模式以支持本地企业发展的情况,向贵单位提出质疑。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未提及允许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条款,且未充分考虑如何通过招标政策促进本地企业参与并获得发展机会,**这么多本地建筑企业,却没有几家能有业绩这也是我们领导值得深思的问题,这可能导致本地企业在与外地大型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不利于本地经济生态的平衡发展。
(一)本地企业的独特优势
地缘优势明显:本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地的人文环境、地理条件、政策法规等有着深入的了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社区的沟通协调、土地**的利用等方面工作,本地企业凭借其长期积累的地缘关系和对当地情况的熟悉程度,能够更高效地开展工作,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沟通成本和时间成本。
服务响应及时:一旦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或需要紧急服务,本地企业能够快速响应。在售后服务方面,本地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以某某项目为例,本地企业在接到设备故障报修后,半小时内就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迅速解决了问题,避免了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停滞,为项目业主挽回了经济损失,这是外地企业难以做到的。
(二)联合体招标对本地企业和项目的积极意义
促进本地企业成长:本地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相对外地大型企业可能存在一定差距。通过联合体招标,本地企业能够与外地优势企业**,****中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本地的企业与外地知名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并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地企业学习到了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工艺,企业自身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为后续独立承接类似项目奠定了基础。
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联合体招标模式下,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优势互补。外地企业带来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本地企业提供地缘优势和本地服务保障能力,双方共同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联合体投标使得项目在技术创**本地**协调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项目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同时也带动了本地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带动就业:本地企业的发展能够直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本地劳动力。如果本地企业能够通过联合体招标参与其中,将带动大量本地人员就业,包括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后勤保障等多个领域,缓解本地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
产业协同发展:本地企业参与项目建设,能够带动本地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例如,建筑类项目会带动本地建材生产、运输等产业的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促进本地经济的循环发展,提升本地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鼓励充分竞争和**优化配置,联合体投标模式符合这一宗旨。虽然法律未强制要求在招标中必须采用联合体招标,但也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应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建议政府为了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应该鼓励本地企业参与各类项目建设,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招标方式支持本地企业发展是符合政策导向的。
四、质疑诉求
希望贵单位重新评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充分考虑引入联合体招标模式,制定相关的联合体投标规则,明确本地企业在联合体中的角色和权益保障。
****政府单位能够重视我们的质疑,通过合理的招标方式,为本地企业创造更多发展机会,同时也为项目的成功实施和本地经济及税收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答:感谢对本项目的关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模版编制。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是按照本项目施工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设置的,且本项目施工内容不复杂,不需要联合体资质。本条不做修改。
二、补遗部分(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 不平衡报价 |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所发出的招标清单所示内容逐一进行填写,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实行子目单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的最高和最低差值不超过10% (含10%) (由评标专家进行审核),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 |
修改为:
10.9 | 不平衡报价 |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5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3.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所发出的招标清单所示内容逐一进行填写,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工程量清单中,实行子目单项报价按最高限价均衡下浮,任意两项子目单价下浮率的最高和最低差值不超过10% (含10%) (由评标专家进行审核),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 |
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5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第三章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27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修改为:
第三章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27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及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潜在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4 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约定修改为: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10%(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严重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10%],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严重不平衡报价中。
以上答疑补遗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补遗通知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次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