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学城熙街光储充超充站)、(含谷智能制造产业园微电网示范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 1 月 27 日至2025年 2 月 6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新****大学城熙街光储充超充站)、(含谷智能制造产业园微电网示范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37.28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033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6****2400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000.00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第二名 | **京****公司 | ****000.00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第三名 | 领****公司 | ****802.04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格业绩:白****服务中心超充站充电项目,**紫建电子1.7MW/3.4MW用户侧储能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京****公司 资格业绩:1、储能设备项目业绩:****停车场工程总承包项目储能设备采购项目 2、充电桩项目业绩:**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设备采购)。 第三中标候选人:领****公司 资格业绩:1、台区储能材料采购及加工项目, 2、**人本之乐2.4MW/4.8MWh工商业储能项目,3、****晶华金刚石1.5MW/3MWh用户侧储能项目,4、****公司2023年业扩配套项目材料框架采购预测批次(第二批次)充电设备,通用,桩,DC380V,250A,一机双枪等采购, 5、****电站项目, 6、****公司2024年-2025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项目设备材料(分体式充电桩、水泥杆等)框架采购充电设备,整车,桩,120KW,一体式,一机双枪等采购。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市****公司:因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中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实质性条款,不具备3D数字孪生要求,存在负偏差,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4 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诉渠道及方式: 投诉受理部门:****发展局 联系电话:023-****4290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等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0337)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 1 月 27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 1 月27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