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自治县石柳乡正洞坪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 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委员会 以 《关于彭水自治县石柳乡正洞坪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4〕2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水库移民后扶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石柳乡正洞坪村2、7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房屋风貌改造工程:本项目房屋风貌改造农户161户,共进行外立面改造 43137.44㎡。2、庭院整治工程:院坝整治115个,共整治院坝面积32694.4㎡,**庭院花坛2713.95m,**红砖栏杆2184.6m,配套太阳能庭院灯 138 盏。3、道路工程:本项目共硬化3.5m宽入户路(20cm厚C25砼路面)12段,全长846.5m,进出村主要道路增设错车道20处,入户路**C20砼挡墙32.8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99.0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22.7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貌改造工程、庭院改造工程、道路工程、挡墙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作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3. 政府采购工程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石柳乡 | 地址: | **市**区**西路上丁商务楼21-19 |
联系人: | 龚老师 | 联系人: | 冯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7****5668 | 联系电话: | 173****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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