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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4 |
**市******局关于**万科城二期宗地三1#车库(南区)、宗地四D06#楼及车库调整的公示
****、**万科城二期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
**万科城二期项****工业园区K4-6-1/02地块、K4-7-3/02地块,旺**西侧,东临**二路,南临永津路,开发建设单位是****。现开发单位对**规资通函〔2024〕第0017号所批复的附图,再次申请规划方案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D06#楼架空层,优化墙肢、立面,取消架空层部分栏杆和墙体,增设雨蓬,调整门头宽度,优化调整核心筒内部水电井、风井、排烟井,取消轴30~31与轴C~E一处车库出地面风井;屋顶风机房由四个调整为两个,并调整位置和面积;
二、调整宗地四车库局部布局形式。取消宗地四车库负一层轴1-30~1-31与轴2-E~2-F的风井,并将原风机房调整为预留设备用房;调减负一层轴1-27~1-28与2-E~2-F电井进深尺寸0.2m,负二层增加直饮水设备用房。
本次调整后,D06#楼及车库建筑轮廓不变,宗地四车位个数,其中D06#楼建筑面积由15363.69㎡调整为15384.65㎡,增加20.96㎡(其中架空层增加36.92㎡,住宅减少15.96㎡);计容建筑面积由14748.37㎡调整为14732.41㎡,减少15.96㎡。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变,其中设备用房由1886.93㎡调整为1918.21㎡(建筑面积增加31.28㎡),车库建筑面积由40728.93㎡调整为40697.65㎡(建筑面积减少31.28㎡)。
三、调整宗地三车库,具体情况为:①增加直饮水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5.69㎡,同时车库建筑面积减少45.69㎡;②由于住宅墙肢影响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位布置,因此将电动自行车车位面积由743.73㎡调整为905.62㎡,增加面积161.89㎡。
本次调整后,宗地三1#车库(南区)车位个数不变,总建筑面积26086.26㎡不变,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由24445.89㎡调整为24400.20㎡,建筑面积减少45.69㎡;其中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1640.37㎡调整为1686.06㎡,建筑面积增加45.69㎡。
综上,此次调整**万科城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由393208.34㎡调整为393229.30㎡,增加20.96㎡;总计容面积由154059.08㎡调整为154043.12㎡,减少15.96㎡。建筑密度、住宅净密度、绿地率指标项目内整体平衡且满足规划要求。
其余审批内容不变,具体调整情况详见示意图。根据公示管理办法,现对修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3月30日(时间为7天)。
公示单位:**市******局
公示地点:渝西都市报、****政府门户网站、**市******局专属网页、**市******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意见反馈: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局反映,并可自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局提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内容:书面申请、调整示意图等
邮寄地址:**市**区人民北路6号
邮 编:40216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3-****9162
**市******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万科城二期宗地三1#车库(南区)、宗地四D06#楼及车库调整的公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