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虎峰路(樱桃路-地锦路段)道路工程及电力通道等项目,包含1.虎峰路(樱桃路-地锦路段)道路工程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34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科学城****公司,代理业主为****;2.虎峰路(高环大道-地锦路)道路工程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4] 1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科学城****公司,代理业主为****;3.地锦路(新金-虎峰路段)道路工程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35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科学城****公司,代理业主为****;4.高新区电缆隧道完善工程一期一标段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2] 49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5.高新区电力排管完善工程一期二标段,其中(1)金果路电力排管(含高新大道段及生物医药电力排管)(2)新州大道电力排管(净慈站至景观大道),已由****开发区****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2] 49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高新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走马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虎峰路(樱桃路-地锦路段)道路工程位于**高新区**湖片区,南起于地锦路,北至樱桃路,道路总长约 0.4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2)**高新区**走马片区**村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虎峰路(高环大道-地锦路)道路工程位于**市高新区**湖片区,南起于高环大道,北至地锦路,道路总长约 0.8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网和景观工程等。
(3)**走马片区**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地锦路(新金-虎峰路段)道路工程位于**高新区**湖片区,西起于新金大道,**虎峰路,道路总长约 1.3km,其中包含桥梁一座,桥梁长40m,建设内容包括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4)西部(**)科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高新区电缆隧道完善工程一期一标段为陈梨线下地点到科学大道综合管廊的单舱电缆隧道,长度约130m,净空尺寸2.4mX2.2m。
(5)西部(**)科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高新区电力排管完善工程一期二标段,其中(1)金果路电力排管(含高新大道段及生物医药电力排管)北起老**站,南至凤锦路交**大道路口,分为高新大道段、金果段、植恩地块段、新州大道段电力排管,为16+2孔或20+2孔110kV电力排管和24+2孔或12+2孔10kV电力排管。110kV电力排管全长约1160m,10kV电力排管约335m。(2)新州大道电力排管(净慈站至景观大****电站北至景观大道综合管廊的16+2孔的110kV电力排管,全长约900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1985万元。
1.虎峰路(樱桃路-地锦路段)道路工程**费约2599万元;2.虎峰路(高环大道-地锦路)**费约5488万元;3.地锦路(新金-虎峰路段)道路工程**费约9277万元;4. 高新区电缆隧道完善工程一期一标段**费约638万元;5. 高新区电力排管完善工程一期二标段,其中(1)金果路电力排管(含高新大道段及生物医药电力排管)**费约1613万元;(2)新州大道电力排管(净慈站至景观大道)**费约2370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虎峰路(樱桃路-地锦路段)道路工程、虎峰路(高环大道-地锦路)、地锦路(新金-虎峰路段)道路工程工期540日历天,西部(**)科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高新区电缆隧道完善工程一期一标段工期210日历天,西部(**)科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高新区电力排管完善工程一期二标段金果路电力排管(含高新大道段及生物医药电力排管)、新州大道电力排管(净慈站至景观大道)工期180日历天,按照每条路单独下发的开工令计算单独的工期起止时间。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施工内容的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 | 地址: | **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11栋1层1-10号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人: | 毕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034 | 联系电话: | 186****3703/023-****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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