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段坪小流域)
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答疑部分
问1: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问2: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 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查询,******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691.08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答: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问3:1、请问重****公司(属于******公司)、**市****公司(已经是被执行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公司为了规避担保赔付风险,每开一张投标保函都要再到**保险购买一份保单,由**财险进行兜底赔付,两家融资担保企业本身不进行赔付,据悉******公司因风险综合评级未达监管要求,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C级。最重要的是根据渝银保监财险(2023)52号文件:关 于规范发展保证金替代类保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出具有担保或保证性质的见索即付担保保函,****公司这种借壳参与**保函市场,间接性出具担保保函的行为已经严****监管局的相关规定,公然藐视行政主管****监管局)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出具的保函是否还合规有效招标人是否还****公司****公司员工,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为首的国有企业高管,带头违纪为法,想用这种方法操控**投标市场、垄断**投标市场,在国家倡导改善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居然提高收费,对我们**建筑企业是一种严重的伤害,举例说明:出一笔保证金70万的投标保函,从市场上收320元以上,但是宏耀融资担保、交通融资担保收30元,**保险收90元,其他的全部私人占有,每天出担保保函几百单,细算这是多大的一笔收入,李晓(音同),曾海(音同)等通过与中介代理**的方式中饱私囊,这种贪污和薅国有资本羊毛,简直无法无天。我司后期****监管局和市纪委实名投诉举报,这种公然的违法违规业务模式**,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为我们企业创建一个好的营商环境。 2、关于“履约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1.根据2017 年6月21日国务院颁发的《****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如果使用具有以上四种情****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2、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E级;根据重****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 ****公司对开**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3、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法院信息综合查询﹒综合查询)查询,******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691.08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请问以上这几条质疑,频繁出现在最近招标挂网项目的质疑内容里面,到底开这几家的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合不合格 是不是只要开具**融资担保保函才能满足要求,据了解**融资担保开具的保函是直开式,没有保险兜底这些,国企背景担当,保驾护航。
答: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问4: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二、招标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675.17×90%=****6207.65元(大写:壹仟壹佰伍拾万零陆仟贰佰零柒元陆角伍分)。现将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予以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2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应按照****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建[2023]8号),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5%(注:因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在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所以“(一)投标函”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标准计算无法修改,投标人在填报此费用时按2.5%计算。),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
修改为:
3.2 | 投标报价 | 11. 安全生产费 ****水利局、****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保〔2015〕1 号)第 5.6.1 安全措施****水利局、财政局、****委员会、****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基〔2009〕28 号)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1.5%(注:因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在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所以“(一)投标函”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标准计算无法修改,投标人在填报此费用时按1.5%计算。),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按实结算。 |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4.5”中:
“(1)安全生****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建[2023]8号),按变更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修改为:
“(1)安全****水利局、****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保〔2015〕1 号)第 5.6.1 安全措施****水利局、财政局、****委员会、****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基〔2009〕28 号)规定,按变更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6. 合同附件”“附件6:**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中:
“4.乙方应按****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水利局办公室文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办建[2021]1号)、《****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建〔2023〕8号)的规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5%计提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修改为:
“4.****水利局、****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保〔2015〕1 号)第 5.6.1 安全措施****水利局、财政局、****委员会、****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基〔2009〕28 号)规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提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5、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10日11: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依此顺延。
注:本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