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项目**市**区峰高街道第四期照亮家园工程,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区峰高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完成约370盏路灯的制造、装卸运输(含现场二次转运、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税费、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保修维护并交付使用等工作内容。其中,五**135盏,峨眉社区75盏,唐冲村160盏。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1500.00元。
2.4 比选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完成路灯的安装,工程内容中包括设备材料供应、基础开挖回填、砼基础浇筑、地笼安装、管线安装、附件安装、灯光照明调试等。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为30日历天);维保期限:提供5年质保及免费售后服务期。
3. 竞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1 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详比选文件竞选人须知前附表1.4.1款、1.4.2款。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27 日(**时间,下同)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竞选文件的递交5.1 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4 月 2 日 9 时 30 分,竞选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4 月 2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地点为******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小蓬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
地址:**市荣****社区文化路59号 地 址:**市**区昌龙大道53号** 路178号附46号
联 系 人: 邓老师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158****6068 电 话: 173****2173
8. 保证金信息方式一: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号
银行名称:****银行****公司****昌州支行
银行账号:311********016********00008
银行账户名称:**市**区农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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