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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区****基地工作服务站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印发的《**市“****基地公共服务提升计划”工作方案》,我委拟向市商务委推荐**市**区****基地****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项目的承办企业。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7日—4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服务站承办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信情况良好,依法纳税,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外贸专业团队,能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备案、审证、制单、结汇、退税、外贸保险、报关报检、物流、翻译、认证、外贸代理等服务。
三、申报资料
(一)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海关代码证明材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信用中国”查询打印)等资质证明材料。
****基地工作服务站承办企业评选标准(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申报材料统一A4打印,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流程
区商务委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根据市级文件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按照《****服务站承办企业选评标准》(附件2)组织人员综合评审,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承办企业,****工作站服务协议,将相关资料报市商务委备案。
五、支持方式
根据市商务委下发的《****基地工作服务站考评体系》,服务一年后,承办企业****工作站服务考评材料报送市商务委进行考评,市商****基地工作服务站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附件:1.****基地工作服务站考评体系
2.****服务站承办企业评选标准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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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刘君华、代梦诗;电话:****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