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空港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比选人为****,资金来自比选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空港东路29号厂区。
2.2项目概况:拟在已建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02.96kWp的基础上增容141.45kWp,增容后的总容量为244.41kWp,屋顶面积约为2110㎡。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1.62万元(包含但不限于专业设备材料费30.6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6.64万元、其他费用为4.36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勘查咨询费用、接入及申报费用、管理费、工程利润、中标服务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4工期: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含现场勘察、荷载报告、施工图预算编制、电网接入及申报)、采购、运输、储存、搬运、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检查、调试、检测、试运行、****设备厂家协调、项目整体验收(含国网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含设备技术资料及设备材料供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同时比选人既可要求承****设备厂家进行售后,以及比选人维保人员培训、编制完整适用的维护手册)、协助项目后评估等,即包括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比选申请人负责本项目的申报备案和电力接入所有批复等手续,若因申报或者批复等问题,造成该项目停止建设,比选申请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比选人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施工资质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比选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 本次比选申请人应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同时满足第二章第1.4.2项的要求。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28日9时00分到2025年4月1日11时00分(工作时间)
4.2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在****(**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8楼1803室)购买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售价为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递交至****开标室(**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1楼LED显示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市**区红锦大道1号(理想大厦A栋)23楼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023-****3865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803室
联系人:文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0657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