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市**区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璧发改[2025]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璧城、璧泉、青杠、**、丁家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市**区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管径DN300~DN500再生水回用管道约24km;****泵站4座,新****泵站1座;**再生水利用综合管理平台1套。本次招标内容为**市**区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管网建设2标段。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885.23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湖(藕塘路-北部干道)管道安装约3730m、沿****段(朱家桥-金家坝公厕)管道安装约556m、**大道(沿**路-黛山大道)管道安装约2504m、黛山大道(聚金路-**大道)管道安装约3353m、观音塘与高新区连通管道安装约1763m、聚金大道(东林大道-贯山大道)管道安装约2316m、东林大道(聚金大道-高铁站)管道安装约2503m、紫竹****学院)管道安装约643m、****泵站改造、青杠街道青龙路管道安装约1494m、青杠街道**路管道安装约178m、****泵站扩容改造、丁家**调节池工程、****泵站工艺设备改造Q=150m3/h H=58m N=45kW、电气自控视频监控改造、**街道管道安装约883m、****泵站扩容改造、****调节池工程、****泵站工艺设备改造Q=100m3/h H=63m N=37kW、绿化带、沥青路面、人行道破坏与修复。具体以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沿****段208号 | 地 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徐均 | 项目负责人: | 徐梦洁 |
| 电 话: | 023****7117 | 电 话: | 023-****417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63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