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濑溪河流域下游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环境监测站,代建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濑溪河流域的广顺街道、安富街道、清江镇、清升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安富街道共涉及5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为**、改建污水主管道约3.6km;配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3套,流量计2套,AI视频监控系统1套。
(2)清升镇共涉及12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为**、改建污水主管道约3.0km;****处理厂配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1套。
(3)清江镇共涉及9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具体建设内容为**、改建污水主管道约4.7km;配套水质在线监测设备1套,流量计1套,AI视频监控系统2套。**、改****泵站2座。
(4)广顺街道涉及5个排污口整治工作:更**完善污水、雨水重力管道,主管约3.0km,管道清淤约0.5km;****泵站2座,压力提升管道约2.7km,其中24m采用围堰施工,其他采用放坡开挖;AI视频监控及配套设施1套,流量计1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1套。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474.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178.03764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昌元街道人民路7号 | 地 址: | **市**区昌州街道**路178号附25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古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于道林 |
| 电 话: | 177****4876 | 电 话: | 023-****8677 198****649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361 | ||
| **区濑溪河流域下游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标段) |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500********050206823-000105 |
| ******交易中心 | ****银行昌州支行 | 311********001********05763 |
| ******交易中心 | ****银行**支行 | 955********13298835 |
| ******交易中心 | ****银行****公司**支行 | 190********10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