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2023〕8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市**区、**路以北、汉丰湖以南、举子园以**域。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包含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的泛光照明,**大门,为单层曲面网壳结构,投影面积253.86平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00.75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56.36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三期)》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1.本项目“**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分批分标段实施,共分为:**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一期(一标段)、**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一期(二标段)、**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二期及**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三期;2.本次实施的标段为“**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三期”;3.本次对“**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三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政府采购工程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中路517号 | 地 址: | **市**坡区火炬大道99号4幢7-8号 |
| 邮 编: | 405400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亮 | 项目负责人: | 陈德强 |
| 电 话: | 150****8504 | 电 话: | 150****5911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开****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89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