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市**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折扣率)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市**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项目 | 100% | 1 |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填报的最终报价为折扣率。结算金额=综合单价×折扣率×收合格数量。
综合单价以项目服务需求中“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清单”为准。供应商填报折扣率不得高于100%,折扣率高于100% 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00000.00元。本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规〔2026〕9号)及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类目,可承接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及报名,报名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可通过邮箱或微信远程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2日。
(三)磋商采购地点:****5楼会议室。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00-14:30,逾期不予受理。
(五)磋商采购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3日**时间14:30。
(六)本次磋商采购邀****人民政府网
(https://www.****.cn/)发布。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上发布,或请各供应商到****领取;无论供应商是否领取,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参与****项目在审计中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蒋劼
电 话:131****6129
地 址:**市**区**街道民福街8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3****4400
地 址:**市**区淮远古韵南街百集金港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