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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已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市**县夔****服务中心
邮 编:404600
传 真:023-****1813
电子邮箱:****@qq.com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 ****公司****公司 | ****甲高光伏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渝(奉)环准〔2026〕16号 | 2026.****.19 | 批准 | |
| 2 | **市****公司 | G4223**至**高速公路****(鄂渝界)至**段(一期)TJ-9标甲高隧道进口临时碎石场项目 | 渝(奉)环准〔2026〕17号 | 2026.****.19 | 批准 |
| 3 | 中交一公局****公司 | **县朱衣**段治理工程(观音岩至麻林段)二期 | 渝(奉)环准〔2026〕18号 | 2026.****.19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