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270,000元 人民币 |
| 13,922,620.73元 人民币 |
| CQFWSZZDJ2026[JS] |
| **区****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请主管部门关注一下,能不能取消业绩要求,让**的施工企业参与进来 答:本项目设置的业绩要求是结合本项目工程规模,为保障工程质量、履约能力而设置,与项目所需相匹配,符合招标投标相关规定要求,故本项目业绩要求不予取消。凡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无区域限制。 问题2: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6、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是否算有在建 答:1、财务报表附注未作要求,可以不提供。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内容填写。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承诺已经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提供即满足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4、本项目不委派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5、是。 6、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的,算有在建。 二、补遗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增加“5.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增加内容详见如下: “5.3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为准。本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答疑及补遗相关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