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岸线贯通工程—大滨路葛老溪段正式用电项目施工(第五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主**“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长**岸线贯通工程—大滨路葛老溪段正式用电项目施工(第五次)”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真空断路器品牌约定为:****,**人民,**宝光;框架、塑壳、双电源品牌约定为:****,**人民,**华洲。****与**人民为公认的国内一线品牌,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宝光与**华洲在业内知名度不高,并非国产一线品牌。建议高、低压断路器统一为****,**人民。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4.推荐品牌”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其他约定“⑧推荐品牌”执行。
问题2:请问第一至四次流标是什么原因
答:前面四次招标存在流标或施工单位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等情况。
问题3: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不是。本项目未设置单项清单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4: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包括不限于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就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说明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③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投标人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自行负责。
问题5:结算的时候新增组价有二次下浮嘛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 变更估价”。
问题6:是否有品牌要求没有
答:有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24.推荐品牌”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其他约定“⑧推荐品牌”。
问题7:请问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结算是否可以进行材料调差(如电缆、母线、桥架等)
答:有。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结算材料调差(如电缆、母线、桥架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
问题8:****供电局监理费、****供电局监理费、供电局设计费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缴纳
答:****供电局监理费、供电局设计费。供电局监理费、供电局设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
问题9:请问清单中排管和电缆直线井规格及数量与图纸不相符,请问以那个为准如果以清单为准请提供相关的大样图纸。
答:以清单为准,图纸已提供,详见招标公告中的两个压缩包图纸。
问题10:价格楞个低,啷个做的出来嘛,第四次不是看到有人参与嘛,怎么还要大于三家啊
答:第三次招标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协商解除了协议。第四次实为第一次招标,因此招标人启动第五次招标工作。
问题11:把你的脑子从脚后跟拿出来想想,现在纯铜价都是11万几,你这个价格啷个济公做。苟梓些寡吃饭不想事啊
答:没有提出实质性问题。
问题12:都第五次招标了,为什么少于三家还不让开标
答:第三次招标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协商解除了协议。第四次实为第一次招标,因此招标人启动第五次招标工作。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