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为****(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值班值守事件管控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及的相关部分参照执行,最终按****内控制度解释并管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值班值守事件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 13 | 1 |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二)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磋商的,****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文件,****公司对本项目比选、履约、违约、赔偿等全部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银行、保险、石油、电力、电信等行业分支机构可凭行业监管规定的经****公司专项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yongchuanweb/)查看并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10月21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0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时间,周末、节假日除外),提交《文件领取登记表》(以上资料须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人在确认报名成功后将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通过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邮箱。只有报名成功的比选申请人能参加本次比选,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0月27日**时间14:00——**时间14:3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7日**时间14:30
(八)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密封完整。未报名成功、未按要求制作、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或是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区)(https://www.****.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比选人: ****
联 系 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89****2558
地 址:**市**区人民北路6号
(二)平台服务机构:****交易所****公司渝西分所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3-****6834
地 址:**市**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