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有关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据了解**区原来的压缩机设备都是**耐德山****公司生产的,其垃圾压缩机换位门技术属于专利技术,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与原设备配套使用,等于变相的指定**耐德山****公司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中标;建议采购人放宽技术参数门槛,让更多的优秀厂家参与进来

答:本次招标项目设备采购是对原中转站部分老旧设备更新,为了保证未更换设备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所更新的设备需与原有设备互换匹配使用,并且满足原中转站的建筑结构要求。垃圾压缩机与集装箱对接后箱体后门板连接压缩机推头作推板使用,这只是一种工艺描述,并非**耐德山****公司独有,经市场调查了解,**弘江美欣、**宇洁、**晨龙、**启润等多家厂商均能满足,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

提问2:本项目内垃圾压缩系统设备(28 压机)、垃圾压缩系统设备(35 压机)、31T 拉臂钩车、3T 拉臂钩车的所有技术能够同时满足的唯一只有**耐德山****公司一家,加上代理商投标的要求具备这四款产品的生产厂家唯一授权,那就等同于为其量身定制的项目,难道就不怕后期的审计与监察吗

答:垃圾压缩系统和车辆参数每款产品均有多家能满足要求,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垃圾压缩系统设备(28 压机)、垃圾压缩系统设备(35 压机)、31T 拉臂钩车、3T 拉臂钩车生产厂家必须是同一制造商授权。

提问3:1、采购货物清单一共有16种,为什么只有5种设备有供货要求的参数,这5种是已经内定了嘛,剩余的11种就可以随意采购嘛。招标文件中垃圾压缩系统设备(28 压机)(必须与现有垃圾收运设备配套)与垃圾压缩系统设备(35 压机)(必须与现有垃圾收运设备配套),不就是指定了现有已经在用的垃圾站供应商**耐德中标嘛。否则为何不修改为:不影响现有垃圾收运设备正常使用2、本招标文件设置业绩加分条件为: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合同金额在 3000 万及以上的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含生活垃圾压缩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15 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采购人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根据财政部 87 号令第十七条: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因素。财政部指导案例 4 号(标杆判例):将特定金额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因合同金额和营业收入直接相关,实质限制中小企业,属于不合理条件、差别待遇。多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均明确列入负面清单:禁止 “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加分因素”。

答:1.采购货物清单一共有16种,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列举其中5种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剩余的11种设备均需满足本项目设计参数要求。本次招标项目设备采购是对原中转站部分老旧设备更新,为了保证未更换设备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所更新的设备应与原有设备互换匹配使用,并且满足原中转站的建筑结构要求。招标文件中垃圾压缩系统设备(28 压机)与垃圾压缩系统设备(35 压机)经市场调查,**弘江美欣、**宇洁、**晨龙、**启润等多家厂商均能满足,不具有唯一性和指向性。

2.本项目是**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审标准中类似业绩设置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1日




[****].CQCF

项目编号:****

附件下载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