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资金现金 |
| 40,000元 人民币 |
| 2,174,569.04元 人民币 |
| CQSJZHPG2026[JS] |
| 物流园区至**片区乡村振****物流中心)施工图设计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物流园区至**片区乡村振****物流中心)施工图设计”答疑及补遗一内容公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挂网的设计资料条件不全,无法完成招标提出的设计要求,请提供完整的设计前提资料,项目规划条件书、规划依据图(CAD格式)、与地形图坐标系统一致的用地红线图(CAD格式)、提供设计任务书(包含建筑功能需求表)、CAD版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 答:详见本补遗附件。 问题2:对于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挂网的前期设计资料不足,不能清晰判断工作量,建议补充。 答:详见本补遗附件。 问题3:一、业绩起算时间仅至2023年1月1日,时间窗口过窄要求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业绩,实际可核查窗口不足4年。对于设计周期较长(一般仓储物流项目从设计到施工图审查完成需1–2年)的大型项目,此窗口进一步压缩了可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 二、业绩金额门槛(150万元)显著高于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17.45万元)的69% 1.4.1第3条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完成过1个设计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1.招标文件既未限定该业绩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也未限定工程类型(仓储物流),仅以合同金额为唯一标准; 2.对于同等设计费率水平的项目,150万元合同额对应约2.2亿元工程费;而按本项目费率反算,150万元合同额对应建筑面积达6万余平方米——即以本项目全部建设规模作为业绩准入门槛。这与“项目负责人须一级注册建筑师”叠加,把大量具备仓储物流设计能力但规模略小的企业直接排除。 质疑请求:请招标人说明150万元业绩额度与“1个业绩”数量的确定依据;建议降低至与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相匹配的水平,或按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大跨度仓储)设置,并对仓储物流类业绩给予同等认可 三、评分项与施工图设计招标内容不匹配 前附表2.2.2(1)技术评审共50分,其中: 设计方案完整性5分、总体设计思路10分、平面布局5分、建筑造型与结构设计5分、设计管理工作5分、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5分、投资估算5分、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及措施5分、效果图5分。 本项目仅委托施工图设计(招标范围1.3.1),不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得分项与委托内容存在极大冲突。请招标人依法依规明确各项评审要点的具体评分细则(如强制性条文符合性、图纸深度、专业完整性检查项等),并对方案、效果图等评审项的必要性作出说明。 四、设计变更的设计费被“一揽子包含”,与合同变更条款冲突 专用条款4.1.4.10:“除本合同第11条规定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设计费用应视为已含入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而通用条款11.1.1第(1)项规定“设计范围、内容、标准发生变化”属变更情形,服务期限和费用应调整;11.1.1第(3)项“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设计”亦属变更。专用条款4.1.4.10以“除第11条规定之外”的模糊表述限缩了通用条款11.1.1的适用空间,实际效果是由设计人无偿承担大量非自身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工作。请招标人明确“第11条规定之外”的界定标准,并明确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如功能布局调整、结构体系变更)应另行计费。 五、总建筑面积与计容建筑面积的勾稽关系未说明 前附表1.1.6:总建筑面积60841.10㎡(地下41285.81+地上19555.29,核算无误);地下除车库外均计容,车库8355.92㎡,总计容83427.49㎡(核算为52485.18㎡)。 问题:总计容建筑面积83427.49㎡大于总建筑面积60841.10㎡,差值为22586.31㎡。按文件表述“地下除车库外均计容”,地下计容面积应为41285.81-8355.92=32929.89㎡,地上19555.29㎡全计容,合计52485.18㎡,与83427.49㎡相差30942.31㎡。该数据存在明显矛盾,将直接影响投标人对设计规模、工程量、人员投入的判断。请招标人书面澄清建筑面积与计容面积的准确计算口径。 答:1、本项目业绩时间设置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是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市场调研情况确定。该时间窗口内具备满足条件业绩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能够满足本次招标竞争要求,业绩时间不作调整。 2、本项目业绩要求,严格按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6年版编制,结合本项目工程规模、设计服务内容、项目管理需求开展市场调研后,确定业绩要求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设计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本次业绩仅设置合同金额指标,未限定项目类型、建筑面积,扩大了潜在投标人可用于响应的业绩范围。 本次业绩门槛不作下调,不调整为按建筑面积、大跨度仓储结构形式设置。仓储物流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可正常参与本项目响应,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业绩佐证材料评审判定。 3、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但施工图设计工作前置需要设计单位充分理解项目总体方案、平面布局、建筑及结构逻辑,技术评审设置相关分值,用于考核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条件理解、施工图落地把控能力、项目重难点预判、图纸质量管控水平,并非要求投标人重新完成方案设计。 4、1.专用条款4.1.4.10中“除本合同第11条规定之外”的界定标准:本合同通用条款11.1.1列明的变更情形为:(1)设计范围、内容、标准发生变化;(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3)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设计;(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前述4类情形属于合同第11条约定可申请调整服务期限、设计费用的变更。除上述11条约定情形以外,其余变更(含设计人图纸错漏碰缺修正、设计自身优化、常规微小微调等,属于设计人合同义务范围内工作)对应的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如功能布局调整、结构体系变更等),若触发通用条款 11.1.1 第(1)项“设计范围、内容、标准发生变化”,属于合同第11条约定情形,合同双方可按约定另行协商调整设计服务费用及服务周期。 5、招标文件工程规模按初步设计批复填写,依据《**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部分建筑存在 2 倍、3 倍计容折算情形。 问题4:本项目的方案、初设于2025年6****中心招标完成,勘察于2025年8****超市选取,项目的勘察、方案、初设在1年前已完成招标,由此可推算工作内容也基本已完成,本次施工图招标,技术部分占比50分,占比相当大,而招标人一点基础资料都不提供,是为什么请招标人提供勘察、方案、初设等全套的基础资料,为广大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谢谢。 答:详见本补遗附件。 问题5:本项目的方案、初设于2025年6****中心招标完成,勘察于2025年8****超市选取,项目的勘察、方案、初设在1年前已完成招标,由此可推算工作内容也基本已完成,本次施工图招标,技术部分占比50分,占比相当大,而招标人一点基础资料都不提供,是为什么请招标人提供勘察、方案、初设等全套的基础资料,为更大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谢谢。 答:详见本补遗附件。 问题6:请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答:详见本补遗附件。 问题7:1.挂网的设计资料条件不全,无法完成招标提出的设计要求,请提供完整的设计前提资料,项目规划条件书、规划依据图(CAD格式)、与地形图坐标系统一致的用地红线图(CAD格式)、提供设计任务书(包含建筑功能需求表)、CAD版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初步设计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 2.请明确下本项目的定标方式,是否是按排序法定标,排名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答:1、详见本补遗附件。2、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按实际数量推荐。本项目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招项目,按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仅在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出现放弃中标、不可抗力、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存在影响中标结果违法情形等不符合中标条件情况时,可按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或重新招标。 二、补遗部分: 1、针对投标人提出的设计资料缺失问题,招标人现发布本项目相关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本补遗附件。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11月19日10时00分(**时间)。 注:本答疑补遗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