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法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法院依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11月23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24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cn/statichtml/rm_qindex/10615/rm_qindex.shtml,户名: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大道中路101号。
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产权证号为315房地证2014字第02098号,建筑物名称为“****广场****广场)”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889.76㎡。据证载本次拍卖对象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规划用途为公建,实际用途为商服用房,设定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4年04月01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目前使用状况:案外人占用。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处置,存在以下已知及尚未穷尽查明的权利、规划、建设、租赁等瑕疵,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开始前自行实地踏勘、向规划和自然**、住建等主管部门核实全部相关情况,充分评估交易风险。参与出价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全部标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价不作任何调整,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瑕疵承担责任,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本次评估涉及标的土地使用权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但现场已建成商业用途建筑物,土地登记用途与实际建构筑物使用用途不一致。竞买人需自行向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土地实际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核心参数,核实用途不一致形成的历史原因,评估对标的价值、后续办证、改造利用带来的全部风险。
2、标的地上已建成在建建筑物,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竞买人应自行核实案涉建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形;若属于可完善手续后补办登记的建筑,竞买人自行核实是否完成竣工备案、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欠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权利负担;****机关咨询补办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所需补齐的全部程序、材料以及需要缴纳的各项规费、税费,评估手续无法补齐、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风险。
3、案涉地上建筑物已实际建成并对外出租使用,存在现实租赁关系。竞买人需自行调取、核实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装修投入等全部资料,厘清租赁效力、剩余租赁期限,对标的占有使用、清场交付造成的影响。标的交付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如涉及腾退、解除租赁、清场所产生的协商成本、诉讼、执行、拆除改造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案涉建设审批档案材料可能存在不全、缺失情况。竞买人须自行向规划**、住建等主管部门查询调取完整档案资料,核实建设规模、审批边界,档案缺失带来的补办不能、改造受限等相关风险与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存在查封等权利限制,权属变更办理周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不对办理不动产过户的时限、能否成功过户作出任何承诺,过户过程中遇到的行政障碍、手续障碍,全部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后果。
6、拍卖按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利现状处置。标的面积、规划指标、房屋坐落等信息仅参考评估材料及权属登记记载,最终以规划**主管部门实地核定为准。评估报告仅为价格参考,不代表对标的合法性、可办证、可投入使用的保证。
7、标的所涉全部历史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相关规费、欠缴税费、工程欠款、需自行了解。
8、竞买****工程处置的特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调整、政策变化、手续补办不能、工程质量隐患、优先受偿权冲突等,竞拍前务必完成尽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承担后续续建、整改、验收等全部工作与资金成本,如因标的瑕疵导致无法实现预期使用目的,不影响拍卖效力,不得以此要求撤销拍卖、退还成交价款。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评估价:****8900元;起拍价:****230元;保证金:734923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排,****联系电话400-****123看样请提前预约,或登录一网拍平台官网http://www.****.com/或关注“一网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房屋所欠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了解,请竞买人注意其中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本次拍卖是以本院****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九、****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7****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酉阳****人民法院;开户行:****银行****公司酉阳支行;账号:420********100********186)。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 400-****123
****监督电话:023-****7020
****咨询电话:023-****5870
联系地址:**市**县桃花源大道南路256号
****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3543
****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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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