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委员会
关于《彭水自治县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规范我县天然气加气站行业管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县经济信息委编制完成《彭水自治县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主要情况
我县 LNG 加气站实行特许经营,站点布局于国道、省道、物流集散区、产业园区周边,分批建设实施。单站建设投资约 300 万元,特许经营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竞标企业不少于 3 家,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方案对项目建设工期、投资收益、气源保障、安全生产、服务标准、部门监管、双方权责、资产处置、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请实名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县经济信息委反馈。
联系电话:****3061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彭水自治县两江行政综合大楼425室
附件:1.彭水自治县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2.法律意见书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委员会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1
彭水自治县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
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天然气行业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天然气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市招标投标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二)编制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策相关规定,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以及市场机制的原则下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名称和实施机构
(一)项目名称
彭水自治县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此方案所涉项目为单个项目,后续同类项目实施按此方案执行。
(二)实施机构
****作为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彭水****人民政府与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负责**期内对天然气经营企业实施监管。
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测算、可行性分析
(一)单个项目建设规模
结****能源站建设布局规划,在国道、省道、物流集散区、产业园区周边布局LNG加气站站点。项目为分批实施,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原则开展建设。原则上站内需至少增加LNG低温储罐一座(储存量30-60立方米之间,含30、60立方米)、LNG加注机至少1台,建设投资估算300万元左右。
(二)投资测算
项目建成投运后第1-2年为市场培育期,3-5年为投资回收期。根据现有车辆用LNG气体价格估算,项目运营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80万元以上,利税25万元。
(三)实施进度
特许经营者应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LNG加气站全部工程建设,完成工程竣工、消防、安全、防雷等各项专项验收,方可具备申领天然气经营许可证条件。
(四)可行性分析
LNG加气站工艺、设备、安全管控技术成熟,国内应用广泛;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建设、消防、安全规范,项目技术风险可控;县域货运车辆、物流运输、过境重卡具备LNG用气需求,随着清洁能源推广,市场需求具备支撑条件;LNG加气站实行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社会资本,实现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政府投资压力,发挥社会资本专业运营能力,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四、项目特许经营企业选择
(一)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市招标投标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招投标。参与项目特许经营权竞争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独立的法人资格;****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有可靠的气源保障,并与上游企业签订供气协议;具备与加气站经营所需的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方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市招标投标条例》《**市天然气加气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特许经营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由县经济信息委通过依法公开招标,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竞标的企业不能低于三家。
(三)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在与彭水自治县****服务中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与彭水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监督管理。企业持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期与彭******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天然气加气站特许经营期限为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期届满后,特许经营权通过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确定。
(四)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特许经营者不再拥有特许经营权时,其资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五、特许经营协议
天然气加气站特许经营协议至少包含以下主要条款和内容:
1.总则:特许经营项目、协议双方基本信息、特许经营原则。
2.定义与释义:对协议重要名词或术语的定义与解释。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与取消: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权的取消情形。
4.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协议终止的情形与处理方式,包括期限届满终止与提前终止的不同情况。
5.加气站设施的权属与处置:资产权属、处置权限。
6.供气质量和价格:明确供气质量应当符合天然气加气站行业标准,供气价格符合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供气安全:安全要求、安全制度、安全预防、应急处置等。
8.权利和义务:细化协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
9.政府承诺与保障:维护市场秩序、其他支持和配合。
10.违约责任:区分不同的违约情形分别约定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合理补救、要求继续履行等。
1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免责与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等。
13.附则、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应保证特许经营期限内的气源充足,并确保天然气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承诺天然气气体质量、供应、运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
不得拒绝给符合加气条件的车辆加气;应向社会公开天然气价格,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员工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端正的服务态度、规范的着装仪表、正确的服务语言、标准的形体动作、严格的劳动纪律;场站要形象、标识统一、规范;站内卫生干净、整洁,站区绿化**爽目、照明亮化便于操作。
(三)其他事项
1.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和条件。
2.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定期对天然气加气站设施的运行状况和性能开展安全环保评估、检测、维护,强化安全环保宣传。
3.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根据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出现气源短缺或者临时性供应不足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通告,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4.加气站经营企业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其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购买相关保险。
(一)行政监管
监管主体:1.天然气加气站主管部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委员会;2.天然气加气站的其他监管部门:包括市场监管、住房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气象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内容:根据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权力,对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运营和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责令整改等一系列行为。
(二)公众监管
监管主体:社会公众及项目利益相关方;监管方式:社会公众及项目利益相关方发现项目存在违法、违约情形或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达标准的,可向政府职能部门提请检查;监管内容:政府、天然气加气站经营企业应依法公开披露项目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八、承诺和保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管,为天然气经营企业特许经营业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协调,维护特许经营企业经营权的完整性。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当制止和排除侵害企业特许经营权行为,经营企业在未违背法律法规、特许经营协议条款,以及其他规定情形下,不得再将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授权给其他经营企业,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天然气加气站市场秩序。
为提升经营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同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界定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二)解释说明
1.本方案为彭水自治县天然气(LNG)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总体指导方案,各加气站特许经营项目按照本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上级部门出具相应上位文件,执行上位文件的同时本方案自行废止。
3.本方案由**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