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脆李)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方案》、《**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脆李产业发展需要,本次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县****基地建设项目。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提供经营主体相关证照材料。
2.同年度建设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主体财务健全(农业企业、**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二、资金使用方式
根据产业集群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经营主体单个项目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达到 1:1以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项目名称:**县****基地建设项目
1.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
2.项目支持重点环节: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提升核心产区标准化生产水平,配套蓄水池及管网、采摘便道等基础设施。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支持实施绿色标准化生产,土壤改良、基地管理、农资农机购置等建设内容。
3.资金使用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标准: (1)**蓄水池:≤200m3,500元/m3;200m3-500m3,400元/m3。(2)**采摘道:1m宽硬化采摘道,不高于90元/m。实施以设计方案为准,各支持环节按申报设计据实核定。各支持环节按申报设计据实核定。地方整合及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1倍。
4.项目建设要求:项目果园要求集中连片,管护良好,现有种植规模100亩以上的果园可申报本项目。
四、资金保障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在**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结余资金中予以保障落实。
五、建设期限
项目评审通过后,项目实施单位须出具项目建设承诺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无特殊原因未按项目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和资料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补助资金(若已拨付进度款,则需全额退还,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表》。****中心初审纳入申报主体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纳入实施计划。实施方案提交一式5份、预算报告提交一式2份。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料报送。**县**街道水岸星座S1栋****发展中心317室)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3-****3326
附件:《**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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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表
| 申报单位 | |||
| 申报人 | 联系电话 | ||
| 申报单位经营现状 | |||
| 项目名称、项目规划建设内容、投资估算 | 实施项目名称: 项目规划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 | ||
| 所在乡镇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