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处部门采购文件
| 项目名称 | ******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维保服务项目 | ||||||||||||||||||||||||||||||||||||||||||||||||||||||||||||||||||||||||||||||||||||||||||||||||||||||||||||||||||||||||||||||||
| 需求科室 | **院区后保科 | 申请人 | 周老师 | 联系方式 | ****5684 | ||||||||||||||||||||||||||||||||||||||||||||||||||||||||||||||||||||||||||||||||||||||||||||||||||||||||||||||||||||||||||||
| 管理科室 | 总务处 | 经办人 | 王老师 | 联系方式 | ****2400 | ||||||||||||||||||||||||||||||||||||||||||||||||||||||||||||||||||||||||||||||||||||||||||||||||||||||||||||||||||||||||||||
| 限价(元) | 48900元 | ||||||||||||||||||||||||||||||||||||||||||||||||||||||||||||||||||||||||||||||||||||||||||||||||||||||||||||||||||||||||||||||||
| 事由描述 | 医院于2024年2月通过院内招标与开利空调销售****公司签订了有效期两年(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合同》,合同内容涉及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含冷却塔、冷凝器、蒸发器、膨胀水箱及Y型过滤器等的清洗)、冷却水与冷冻水加药处理,合同金额为9.25万元。为实现一院三区统一管理的模式,医院原计划一院三区共同招标,但近期由于虎头岩院区与袁家岗院区将此项目纳入能源托管项目(目前此项目正在启动中),**院区只能单独招标(暂未纳入能源托管项目)。为保障**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拟启动**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维保服务招标。服务期一年。经市场询价:**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维保服务费用约为4.89万元/年。建议由于2027年**院区将启动能源审计和托管项目,建议本次招标的服务期为一年(合同期为1年),同时招标一****公司对**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等提供服务。 | ||||||||||||||||||||||||||||||||||||||||||||||||||||||||||||||||||||||||||||||||||||||||||||||||||||||||||||||||||||||||||||||||
| 特定资格 | 投标单位应具有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报名资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标注出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资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时间计算截止于2026年08月31日)内,****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资料必须提供:投标函(附件2)】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以合同截止日期为准)完成的2个与中央空调系统清洗、水处理相关的业绩。【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5、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中央空调清洗、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的近1年的社保证明。 | ||||||||||||||||||||||||||||||||||||||||||||||||||||||||||||||||||||||||||||||||||||||||||||||||||||||||||||||||||||||||||||||||
| 技术(服务)要求 | (一)主要维保设备 1、VIP部 (1)中央空调制冷机组:**新晃螺杆式冷水机组。 制冷量740 kW/h,螺杆机1台(双机头),每台有2个冷凝器、1个蒸发器。 制冷量1155 kW/h,螺杆机1台(双机头),每台有2个冷凝器、1个蒸发器。 (2)冷却塔 **马利,共2组塔,一组冷却水流量为300×1 m3/h的单塔,一组为冷却水流量为200×1 m3/h的单塔。 (3)水泵数量(Y型过滤器数量与泵数量一致) 冷却水泵:3台 冷冻水泵:3台 空调热水循环泵:2台 (4)膨胀水箱数量:共2个 2、普通部 (1)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开利冷水机组。 制冷量1512.2 kW/h的螺杆机(双机头)1台,每台有1个冷凝器、1个蒸发器。 制冷量1583 kW/h,的离心机2台,每台有1个冷凝器、1个蒸发器。 制冷量1934 kW/h,的离心机1台,每台有1个冷凝器、1个蒸发器。 制冷量2462 kW/h,的离心机1台,每台有1个冷凝器、1个蒸发器。 (2)冷却塔:马利品牌,共3组塔。 冷却水流量为950 m3/h的二连塔;冷却水流量为475+350 m3/h的二连塔;冷却水流量为385 m3/h的二连塔。 (3)水泵数量(Y型过滤器数量与泵数量一致) 1)门诊部+住院部 冷却水泵:6台 冷冻水一次泵:6台 冷冻水二次泵:8台 空调系统热水循环泵:6台 1)手术室+急诊 冷却水泵:2台 冷冻水泵:2台 空调系统热水循环泵:2台 (4)膨胀水箱数量:共4个。 (二)维保主要内容 1.1、VIP部2台空调主机冷凝器清洗、2台空调主机蒸发器清洗、中央空调水系统过滤器清洗(含冷冻水系统过滤器、冷却水系统过滤器和空调热水系统过滤器等)、冷冻水系统与冷却水系统清洗,以及膨胀水箱和冷却塔(2台冷却塔)清洗。 2.2、普通综合大楼5台空调主机冷凝器清洗、5台空调主机蒸发器清洗、中央空调水系统过滤器清洗(含冷冻水系统过滤器、冷却水系统过滤器和空调热水系统过滤器等)、冷冻水系统与冷却水系统清洗,以及膨胀水箱和冷却塔(3组共6台冷却塔)清洗。 3.3、对全院中央空调冷却水、冷冻水系统进行全年水系统维护维保,包括日常监测、加药、清洗清理,以及破损Y型过滤器滤网更换等。 4.4、对全院冷却塔及其本地控制系统进行维护维保,包括但不限于冷却塔散热片定期除垢、风机皮带更换、风机轴承及转动部件加油维护、风机控制系统检查与维修维保等。 (三)维保要求 1、清洗频率要求 表1 清洗、水处理时间安排
备注:此表中的清洗要求为最低清洗、加药频率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可增加频率,但在涉及到采购方据实结算项目的,同一年重复清洗不另外计算费用。 2、冷却水处理质量要求及检测标准 保证各水系统保持洁净运行状态,无生物粘泥、苔藓等生成,冷却塔泥沙沉积属于自然现象,无法完全避免,可通过定期清洗保持冷却塔内无泥沙。 每月水质检测达到“表2”的标准。 表2 水质控制标准
注:其余水质控制标准参照DB44/T 115-2000《中央空调循环水及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和HG/T 2387-2007《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执行。 3、其他维保要求 合同期内对全院中央空调冷却水、冷冻水系统、空调采暖热水系统的Y型过滤器滤网由采购方采购后交由维保方进行免费更换。 配合采购方对水系统换季和应急维修放水后的管网进行注水、排空等。 对全院冷却塔及其本地控制系统进行维护维保,包括以下内容: 1)冷却塔在用期间需每月对皮带进行张紧力测试并做调整,每年对除普通部手术室冷却塔以外的风机皮带由采购方采购后交由维保方进行免费更换,对普通部手术室冷却塔风机皮带由采购方采购后交由维保方进行免费更换,如使用期间出现皮带老化、破损、打滑、张紧力调整仍不达标等情况需维保方进行免费更换(风机皮带由采购方采购)。 2)冷却塔在用期间需每月对风机轴承及转动部件进行加油维护,停用期间需每季度进行加油防锈维护。 3)每月对风机控制系统进行检查与维修维保,对接线进行紧固,对故障零配件进行维修更换等(相关零配件由采购方采购)。 (四)维修配件和耗材的供给方式 1、对于采购方自备材料的,供应方需免费进行更换。 2、对于采购方无自备材料的,如在单价200元(含200元)以下的维修配件和耗材(详见附件:5)将由供应方免费提供并安装到位;单价200元以上的维修配件和耗材,由采购方进行采购,提供给供应方免费更换。 3、供应单位派至本项目现场的维保人员需按要求对设备、设施开展日常检查、维护、清洗,并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和重要运行参数。 4、供应单位派至本项目现场的维保工作人员须持有低压电工证,且具有机电维修安装、自动化控制、冷却塔维护,以及中央空调系统清洗和水处理等的相关经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报价及其说明 (一)费用报价 请供应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和现场查看结果,并结合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表3 投标报价一览表
备注:以上报价包括:**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维保服务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材料费、器具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采购文件明示的风险费、护具费、材料设备运输费、各类资料档案整理费、辅材费、管理费、税费、利润等供应方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全部费用。 (二)维修零配件材料报价 供应单位需勘察现场,根据现场实际使用的零配件情况准确报出价格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由供应方负责免费提供并更换的材料,如表中未载明的零配件,经采购方后期合同执行时市场询价不超200元的,仍由供应方负责免费提供并更换。 三、采购期限及采购限价 (一)采购期限 本次采购合同期限为1年。 (二)采购限价 本次******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最高限价48900元/年。 四、其他约定 (一)采购单位工作 1、提供需要的水、电等**。 2、派专人配合,提供场地。 3、对供应单位的维保工作进行监督。 4、按合同约定考核并支付相关费用。 (二)供应单位工作 1、采购单位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开展相应的维修、巡检、维保等相关工作。 2、采购单位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开展相应的水系统清洗、加药水处理等相关工作。 3、对发现的问题,****管理部门紧急维修通知进行及时维修。 4、建立相关维修、巡检和维保的记录台账,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完善双方签字确认手续并存档保留。 5、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技术、安全、保密、保卫及相关管理工作制度规定,保证设施、设备完整。 6、空调水系统维护保养所需材料和材料费用、工时、系统清洗与水处理材料等费用由供应单位承担。 7、不得任意浪费采购单位自备原料和损坏设备,如因供应单位措施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在进行冷却塔清洗前****管理部门共同协商,不允许私自停塔清洗,同时应将清洗计****管理部门,清洗计划应包括人员数量、机具、用水用电安全接口和清洗所需要的时间。在采购方处提前办理进场施工的相关手续,配合采购方的监管工作。 9、每月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方法需满足相关国家规范要求),并提供分析报告(检测及报告编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针对水质化验结果确定排污量及后续加药量。如发现清洗质量不合格,供应商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其费用。 10、所加的药水必须是有检验合格证、有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每次加药前须将所加药的品种(含成分报告)和各个加药点的用量以书面的方式通****管理部门。 11、供应单位清洗保养、维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需双方签字确认;供应单位须对每一次例行检查、清洗保养、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管理部门认可后,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 1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清洗与维保和配合开展的相关工作,供应商需密切配合与响应。 13、合同履行期间因供应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概由供应单位负责,如严重影响了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产生不良后果的,院方保有向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14、维保期内,因供应单位原因(包括供应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质量等)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单位免费更换、维修。 15、对突发问题,供应单位须派维保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16、根据采购方要求,对采购方相关人员提供相应的操作培训。 (三)零配件质保期 供应单位在合同期内清洗的质量、维修更换的材料、配件质量的保证期为1年(采购文件中另有明确约定时间/周期的从其约定),从维修完成双方签字之日起算。 (四)违约责任 1、采购单位应在约定清洗、维保项目完成,对供应单位考核合格,收到供应单位发票后60天内支付相关费用,否则每延迟一天,则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责任,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应支付金额的10%。 2、按照清洗、维保工作要求,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如因供应单位原因延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责任,累计计算,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该违约金由采购单位在应支付给供应单位的当期维保费用中直接扣除。如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累计延期达10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对于常规维保项目,需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见附件4)供应商方可提供半年服务费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60天内支付相应款项。若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不合格条数做相应处罚扣款,即:每出现一大项(共3项)考核不合格扣除当期应支付费用的1/3,扣完为止;每出现一条完善度不够的,在当期应支付费用中扣除2000元。如中标方拒不整改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供应单位需提供24小时应急维保电话畅通,并随时响应采购单位的应急维保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维保单位人员紧急赶赴现场的,如响应不及时或未在规定时间(2小时内)到达现场,每次扣款500元,累计达到5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如现场维保人员短时间内无法处理冷却塔设备故障,及时恢复其正常而有可能影响到采购方医疗工作的,供应单位需立即增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支援,如支援、维修恢复不及时,给采购单位医疗工作造成影响,供应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单位的一切损失。 6、供应单位如不按规范作业造成采购单位设备、设施损坏或给采购单位医疗工作造成影响,供应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的一切损失。 7、施工期间因供应单位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概由供应单位负责。 8、如果供应方未按清洗、维保要求提供服务、以次充好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补做外另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扣违约金500~2000元,如供应方拒不整改的或以上情况重复出现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供应单位所使用的产品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停止供应单位清洗、维保相关工作,并要求供应单位清退不合格产品,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如供应方拒不更换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清洗、维保工作的质量必须在供应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采购单位验收。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单位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费用由供应单位自行承担,如拒不按要求的标准和时限返工的,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除尚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外,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需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责任金;如供应单位主动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责任金。 | ||||||||||||||||||||||||||||||||||||||||||||||||||||||||||||||||||||||||||||||||||||||||||||||||||||||||||||||||||||||||||||||||
| 商务要求 | 1.交货期(服务期)及交货地点 | 交货期:采购确定之日起一年(注:实际开始维保及维保结束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交货地点:******院区。 | |||||||||||||||||||||||||||||||||||||||||||||||||||||||||||||||||||||||||||||||||||||||||||||||||||||||||||||||||||||||||||||||
| 2.验收方式 | 采购人每半年对供应商的响应速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维保记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表详见附件4,考核表中任一项未达到要求则不予考核合格,直至整改完成合格才视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及相关资料后60日内支付一次维保费。 | ||||||||||||||||||||||||||||||||||||||||||||||||||||||||||||||||||||||||||||||||||||||||||||||||||||||||||||||||||||||||||||||||
| 3.售后及质保 | 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的零配件质保期为一年。 | ||||||||||||||||||||||||||||||||||||||||||||||||||||||||||||||||||||||||||||||||||||||||||||||||||||||||||||||||||||||||||||||||
| 4.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无预付款。 2、常规维保项目 维保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供应商每次提供正式发票前,需提供完整的巡检、维保、记录等相关资料,****管理部门对维保工作验收合格、考核(见附件4《**院区中央空调水系统清洗、水处理维保服务项目外包维保单位服务考核表》)通过后,供应单位方可开具相应维保发票,采购方在收到供应方提供的正式发票60日内一次性支付相应款项。若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不合格条数做相应处罚扣款;如供应商拒不整改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整改到位的,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拒付当期清洗维保费用。 3、据实结算项目 中央空调主机冷凝器、蒸发器等清****管理部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方可据实提供相应费用发票(与当期常规维保项目合并提供),采购方在收到发票6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 ||||||||||||||||||||||||||||||||||||||||||||||||||||||||||||||||||||||||||||||||||||||||||||||||||||||||||||||||||||||||||||||||
| 5.报价要求 |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是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方不再补偿。 | ||||||||||||||||||||||||||||||||||||||||||||||||||||||||||||||||||||||||||||||||||||||||||||||||||||||||||||||||||||||||||||||||
| 6、其他 | 1.安全工作。维保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概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医院发展规划或设备性能需要,医院有权决定报废该设备并提前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医****公司,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的条款进行合同终止和设备报废的相关事宜。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比选 √竞争性比选 □询比 (√选其一,皆须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注:公开比选采用低价评分法 | ||||||||||||||||||||||||||||||||||||||||||||||||||||||||||||||||||||||||||||||||||||||||||||||||||||||||||||||||||||||||||||||||
| 投标须知 | 1.报名资料内容 | 1.参与比选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报名资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标注出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资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资料必须提供:投标函(附件2)】 | |||||||||||||||||||||||||||||||||||||||||||||||||||||||||||||||||||||||||||||||||||||||||||||||||||||||||||||||||||||||||||||||
| 2.有无现场踏勘需求 | √有 □无 联系人及电话: 周老师023-****5684;张老师 023-8901 2481 | ||||||||||||||||||||||||||||||||||||||||||||||||||||||||||||||||||||||||||||||||||||||||||||||||||||||||||||||||||||||||||||||||
| 3.提交比选文件编制内容要求 | 1.比选文件的组成(包含但不限于):封面及目录;报价表(若有统一报价表附件请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另提供授权人社保证明);投标函(附件2)(另提供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内容的承诺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复印件;投标产品与招标要求一致性描述和产品或服务的详细介绍及质量承诺书,或其他。 2.装订顺序: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比选文件。 3.文件数量:比选文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公章) 4.文件密封:所有资料均盖投标人鲜章,用文件袋或专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基本信息,封口处签字盖章。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密封后于开标时递交。 | ||||||||||||||||||||||||||||||||||||||||||||||||||||||||||||||||||||||||||||||||||||||||||||||||||||||||||||||||||||||||||||||||
| 4.评选及其他说明 | 1.投递的比选文件不退还,投标单位可前期自行备份留底。 2.评选方式:****管理部****小组进行评议,结合采购方式进行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选择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 3.比选开标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开标比选地点:****(**市**区袁家岗**路1号)5号楼A栋 总务处804室 4.严禁串标、围标等恶意行为,若发现此类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若已中标、成交,视为无效,并对相关供应商进行上报,两年内禁止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5.采购结果公告:请于重医附一院官网总务处网页自行查看。 | ||||||||||||||||||||||||||||||||||||||||||||||||||||||||||||||||||||||||||||||||||||||||||||||||||||||||||||||||||||||||||||||||
| 5.报名时间及相关信息 |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上班时间(五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发送邮箱:****@163.com 项目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5684 | ||||||||||||||||||||||||||||||||||||||||||||||||||||||||||||||||||||||||||||||||||||||||||||||||||||||||||||||||||||||||||||||||
| 其他附件 名称 | 附件3:报价单 | ||||||||||||||||||||||||||||||||||||||||||||||||||||||||||||||||||||||||||||||||||||||||||||||||||||||||||||||||||||||||||||||||
| 审核人员 签字 | |||||||||||||||||||||||||||||||||||||||||||||||||||||||||||||||||||||||||||||||||||||||||||||||||||||||||||||||||||||||||||||||||
| 其他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