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四屏镇四面组团B-5-09号-01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区四屏镇四屏大道西侧,占地面积1048.14平方米(约1.6亩)。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南侧、北侧、西侧均为为农用地和荒地,**四屛大道,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06.47488°,北纬28.62078°。
(2)本次调查地块历史沿革相对简单,2016年以前,地块为农用地,西部分布有居民住宅;2016年,东侧四屏大道建设,地块东部原始地貌造成开挖扰动;2017年~2024年,开挖区域因雨水地表径流汇集形成水塘;2024年,地块东部建设化粪池、北部铺设沥青道路(小区内部道路),均为地块外北侧“绅亚﹒会**(二期)”配套设施,于2025年投入使用,运行至今。
(3)目前,调查地块处于封闭管理状态,东部化粪池和北部道路正常使用中,地块及其周边历史至今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根据业主单位提供资料显示,调查地块用地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根据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
(4)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在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3个土壤监测点,共采集送检了7个土壤样品,1个土壤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GB 36600-2018表1中45项、表2中石油烃(C10-C40),及pH值。
(5)检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的各项关注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6)调查报告认为:**区四屏镇四面组团B-5-09号-01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不需开展下阶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