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水务2026-2028年度排水净水材料工业葡萄糖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渝东水务2026-2028年度排水净水材料工业葡萄糖采购(第二次)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概况:****公司****水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拟采用工业葡萄糖作为外加碳源。
2.3 比选范围:采购一批工业葡萄糖
2.4 货物清单
| 质量标准 | 使用单位 | 采购数量(各单位上报)(吨) | |
| 工业葡萄糖 | DE值(以干基计)≥88%, 水分≤10g/100g, PH 4.0~6.0, 硫酸灰分≤0.3g/100g 其余参数以GB/T 20882.2-2021 为准。 | ****水厂(**厂、故陵厂) | 44 |
| ****水厂(乌杨厂、石宝厂、新生厂) | 50 | ||
| 渝****公司 | 206 | ||
| 合计 | 300 |
注:1、在本次比选供货有效期内,供货量已达到本次采购总数量时,比选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终止供货或继续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比选人要求执行;若比选人要求终止供货的,则供货有效期自比选人发出终止供货通知之日提前届满;若比选人要求继续供货的,则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和比选人要求继续供货。
2、因本次比选货物数量为暂定量,在暂定总价范围内不排除各使用单位的暂定量有调整,同时各使用单位供货量可进行相互调剂,中标人对此明知且接受需自行承担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以及运输成本等差异造成的风险。
3、因特殊情况****水厂需临时采购工业葡萄糖的,中标人按签订的合同单价供货,并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2.5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6 供货期:24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供货时间为准。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包含但不限于通知函件、邮件、QQ、微信等)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和货物停放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若比选人要求临时性应急供货,中标人应在8小时内将生产药剂送达交货地点。
2.7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单次送货量不固定,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8 其他要求:
2.8.1 质保期:12个月。
2.8.2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货物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后,比选人有权抽样送比选人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检验,所需检测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合格率达不到100%,达不到合同文件、比选人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货物样品等标准的,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中标人完全赔偿比选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8.3 比选人完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跟渝****公司签订分合同。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R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R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2026年10月 27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被视为无效。
4.4比选文件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扫描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 2 日14时3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 2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集团****中心(**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水务大厦五楼。导航:**水务大厦东门)。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 2 日14时30分(**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 比 选 人:**** | 比选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石柱坪8号 | 地 址:**市两江新区嘉华路36号**水务大厦10楼1016 |
| 联 系 人:陈老师 | 联 系 人:陈相池 |
| 电 话:023-****1883 | 电 话:185****4630 |
**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