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法院《****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现特此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将于2026年11月04日10时起(变卖期60日,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主页网址:https://www.****.cn,户名:****),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鲁LPW173号牌车辆(竞买人仅限具有报废车回收车接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拍)
本次变卖不含车牌。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记载:车辆长期停放于车库,车身覆盖厚重灰尘,内饰老化、发动机舱积垢严重,底盘严重锈蚀,属于“僵尸车”级别的停放车,无修复实用价值。车辆状态处于查封,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竞买人仅限具有报废车回收车接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拍。
询价:3000元,变卖保留价:3000元,保证金:300元,增价幅度:6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293,请登录www.****.net自助预约,或“****”自助预约。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重要提醒:1、标的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罚款、拖车费、保管费、改装费、逾期年检、保险等)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3、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查封、已扣押。变卖成功后,****法院按照车辆现状交付,违章、罚款、扣分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2、该车辆未提供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年检证明、交强险证明、购置发票等车辆资料,请竞买人自行核实车辆信息,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
3、车辆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叉车费、拖车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目前车****酒店****广场店)停车场,车辆保管费500元/月,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5、本院对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不作保证,请竞买人实地查看并承当相应责任。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6、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品质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不负责拍卖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及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境外机构及个人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八、多人联合竞买的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向****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七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银行付款或者联付通网上支付,****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账户(开户单位:****,开户行:****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9991041946)。(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400-****-9293
****咨询电话:023-****6173
****地址:**市**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
****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3543
****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3378
附:1、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2、评估报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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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