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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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 系 方 式:朱毅(150****795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人和街道镜泊中路14号,16号,18号 联 系 方 式:黄顺利(131****0735)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新能源电动汽车(纯电)SUV**启源Q05 2026款506Max+8台;新能源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SUV**启源Q07 2025款145尊荣型5台 服务要求:(二)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服务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时间 服务地点:******局
七、验收日期: 2026年10月21日
八、验收组成员:朱毅,严爽,罗晓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验收报告.pdf
验收单.pdf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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