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拟安排项目的立项公示
根据****《关于申报**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的通知》(永农委发〔2026〕163号)要求,经项目单位前期公开申报、镇街审核、专家评审、****村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重****公司、**市**区丽******社等4家经营主体立项实施2026年**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具体实施面积、拟补助金额详见附表。
现将拟补助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项目及项目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村委、区经作站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联 系 人:李永强
联系电话:023-****4915
附件:2026年**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拟安排项目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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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2026年**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拟安排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 1 | **区 | ****委员会 | 2026年**区瑞虹阳蔬菜连栋棚建设项目 | 重****公司 | 540.15 | 162 | 何埂镇狮子村 | **连栋钢架塑料棚54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 带动周边15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20%以上,年销售额新增5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5个以上。 | |
| 2 | **区 | ****委员会 | 2026年**区丽乎坤蔬菜连栋棚建设项目 | **市**区丽******社 | 601.72 | 180 | 五间镇友胜村 | **连栋钢架塑料棚60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 带动周边50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15%以上,年销售额新增5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个以上。 | |
| 3 | **区 | ****委员会 | 2026年**区白林双蔬菜连栋棚建设项目 | 白林双(种植户) | 460.78 | 138 | 何埂镇狮子村 | **连栋钢架塑料棚46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 带动周边10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15%以上,年销售额新增3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个以上。 | |
| 4 | **区 | ****委员会 | 2026年**区吴修芝蔬菜连栋棚项目 | 吴修芝(种植户) | 400.32 | 120 | 五间镇友胜村 | **连栋钢架塑料棚40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 带动周边50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15%以上,年销售额新增5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个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