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永川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拟安排项目的立项公示

审批
重庆-重庆-永川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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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拟安排项目的立项公示

日期:2026-10-28

根据****《关于申报**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的通知》(永农委发〔2026〕163号)要求,经项目单位前期公开申报、镇街审核、专家评审、****村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重****公司、**市**区丽******社等4家经营主体立项实施2026年**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具体实施面积、拟补助金额详见附表。

现将拟补助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项目及项目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村委、区经作站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

联 系 人:李永强

联系电话:023-****4915

附件:2026年**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拟安排项目

汇总表

****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2026年**区设施蔬菜先建后补项目拟安排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县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

补助金额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备注

1

**区

****委员会

2026年**区瑞虹阳蔬菜连栋棚建设项目

重****公司

540.15

162

何埂镇狮子村

**连栋钢架塑料棚54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带动周边15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20%以上,年销售额新增5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5个以上。

2

**区

****委员会

2026年**区丽乎坤蔬菜连栋棚建设项目

**市**区丽******社

601.72

180

五间镇友胜村

**连栋钢架塑料棚60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带动周边50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15%以上,年销售额新增5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个以上。

3

**区

****委员会

2026年**区白林双蔬菜连栋棚建设项目

白林双(种植户)

460.78

138

何埂镇狮子村

**连栋钢架塑料棚46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带动周边10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5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15%以上,年销售额新增3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个以上。

4

**区

****委员会

2026年**区吴修芝蔬菜连栋棚项目

吴修芝(种植户)

400.32

120

五间镇友胜村

**连栋钢架塑料棚40亩,**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配套设施。

连栋棚钢立柱、钢支架、薄膜等。按照**或改(扩)建连栋钢架塑料棚补助资金不超过投入的30%,最高补助30000元/亩。

带动周边50户以上农户发展蔬菜种植,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5人次以上,蔬菜亩均产量提升15%以上,年销售额新增50万元以上,新增就业岗位10个以上。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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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