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铁塔-2026-2031年消控室远程值守设备采购项目(ZL-**)(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551元,含税金额****772.63元,增值税税率按13%税率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中标人填报为准。
清单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 1 | 机械臂 | 个 | 71 | 54000.00 | 13% | ****000.00 | ****420.00 |
| 2 | 用户传输装置 | 个 | 71 | 1250 | 13% | 88750.00 | 100287.50 |
| 3 | 人员脱岗视频摄像机 | 个 | 71 | 740 | 13% | 52540.00 | 59370.20 |
| 4 | 视频摄像机 | 个 | 141 | 700 | 13% | 98700.00 | 111531.00 |
| 5 | 路由器 | 个 | 71 | 198 | 13% | 14058.00 | 15885.54 |
| 6 | 机器人终端 | 个 | 71 | 7993 | 13% | 567503.00 | 641278.39 |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交货地点:**市辖区内。
1.4交货时间:招标人下达订单后,中标人将对应订单产品15个日历日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5质保期:自订单设备调试验收通过之日起5年。
1.6产品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1.7合同履行期: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以各项“不含税基准单价”为基准填报综合折扣,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即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在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3年10月0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30日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认定范围:智慧消防或远程监控或物联网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销售)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30万元。
提供: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30日之前。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标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计金额作为评标依据。
(3)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制造商/代理商
本项目投标产品可为同一制造商也可为不同制造商,且均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人员脱岗视频摄像机、视频摄像机、机械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须满足以下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人员脱岗视频摄像机、视频摄像机、机械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人员脱岗视频摄像机、视频摄像机、机械臂)的代理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种设备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2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的均做否决处理。
提供:
1)制造商参加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代理商参加的,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人员脱岗视频摄像机、视频摄像机、机械臂)的代理授权函,代理授权函中应包含制造商联系电话。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或总部/**市】本项目同类服务/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或供应商分级为D级;被列入中国铁塔【**或总部/**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或供应商分级为D级。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2.5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其他承诺
投标人须承诺:
(1)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及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且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7投标主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8转包、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2.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
1.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任意一项的投标将被否决。
2.上述“单位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上注明的人员。
3.****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投标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详见合同)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管理范围。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17时30分至2026年11月2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注意事项: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款的支付,否则无法领取招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时30分(**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建议投标人提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
5.5电子采购规则:
5.5.1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递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点击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删除,投标人可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5.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联系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支撑人员协调处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件编制和投标,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在左侧菜单“CA申请”模块选择“手机CA申办”或“实体CA申办”,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身份左侧菜单“操作手册”。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广场14幢
联系人:郑经理
电 话:151****2978
监督邮箱(投诉渠道):****@chinatowercom.cn(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中心FFC 34楼
联系人:李秀明、袁新星、汪唯佳、谭蓉、蒋桃、樊克扬、张赤南、胡雨薇
电话:185****7130、153****6404(023-****221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qq.com)提出。
异议联系人:李秀明,联系方式:185****7130、153****6404。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李秀明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