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水利局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重庆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审批
重庆-重庆-丰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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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水利许可〔2026〕2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结果查询、公示
[ 发布机构 ] ****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24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关于****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集团有限公司宜涪高铁**段**3标项目经理部:

你司提交的****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立项信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至**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和《****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水**论证报告表》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涪高铁**段**3标项目位于**市**县境内,起讫里程 DK377+803~DK399+707(刘家坪隧道进口~新方斗山隧道出口),正线全长21.90km。其中隧道5座/20.49km,桥梁5座/1.28km,路基1段/0.18km,线**隧总占比99.41%。3标段主要工程:5座隧道、5座桥梁、1段区间路基的施工,以及标段内双块式无砟道床、小型构件运输安装及临时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工期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总工期72个月。

****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位于**县高家镇建国村黑**内,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07°54'16.3408",纬度:北纬 29°58'51.8538"。取水方式为水泵提水,水井位于拌和站内,直径为 219mm,井深度 120m,取水管采用DN50PE管,日最大取水量39.0m3。取水主要用于混凝土拌和用水、场地冲洗用水, 年生产6.20万m3混凝土。生产污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及场区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水**论证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同意工程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年取水量9740m3。日常取水应严格控制在批准的取水量范围内,不得擅自超量取水。

取水方式为提水。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至**高速铁路**段3标 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水**论证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4#水井最高日取水量为39.0m3,年取水量9740m3。经过水文地质勘察、水**量评价和抽水试验成果,4#水井工程取水水源有保障。

四、退水方式

工程根据《****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水**论证报告表》,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及场区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工程水源为地下水,取水量较小(年取水量仅 9740m3),取水对水**状况及其他用户不会造成明显影响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结论。

七、取供水计量

你司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退)水计量信息的系统接入。

八、取水工程(设施)核验

鉴于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材料,经****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1、施工过程中要落实污水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方案,预防退水可能造成的水影响事件发生;履行不影响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承诺,积极配合处置可能发生的水影响事件。

2、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主体责任,施工及运行期间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项目施工结束后,须及时开展场地清理、水井规范封填及生态修复工作,相关工作完成后报****备案。

3、本许可为临时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45日前,若需继续取水,应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延续申请;若不再取水,须及时办理取水许可注销手续,按规定完成水井封填等后续工作,确保不留生态隐患。

4、若本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特殊情况下,你司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附件:****至**高速铁路**段3标4#混凝土拌和站工程水**论证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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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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