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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8MA60XCNK02 | 建设单位法人:** |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屏锦镇柏树村一组 |
| 综合利用煤矸石制造水泥掺合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屏锦镇柏树村一组 |
| 经度:107.496590 纬度: 30.5780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7 |
| 渝(梁)环准〔2025〕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8MA60XCNK0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28MA60XCNK02 | 验收监测单位:昀启(**)****公司 |
| ****0000MADETU1W1Y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509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烘干煤矸石生料39002吨,产出干燥料36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520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烘干煤矸石生料39002吨,产出干燥料36000吨(与环评一致)。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实际用地面积约580平方米。 |
| 因原占地范围内涉及一座无法搬迁的私人坟墓且无法避让,煤矸石生料堆棚由原设计位置向西北方向偏移约15m,导致厂区用地面积由520m2调整为580m2。调整后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建设用地),未新增环境保护目标,各环境保护目标与厂界距离均有所增大,环境影响减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座煤矸石干燥塔(Φ4m×10m),配套生物质燃烧机和冷风机。主要工艺为卸料、转运、烘干、冷却、装车。配套离心风机(风量8000~10000m3/h)。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实际配套离心风机风量为4012~7419m3/h。 |
| 离心风机风量由8000~10000m3/h调整为4012~7419m3/h。调整原因:根据生物质燃烧机实际燃烧工况参数及烘干系统阻力核算结果,对冷风机配风比例进行优化后确定。调整后风量与系统实际烟气量相匹配,不影响污染物达标排放,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和干燥废气采取“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工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燃料堆棚为三面围挡加顶结构。 (2)废水:厂区东**设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4)固废:一般固废分类存放;设1m2危险废物贮存点并防渗。 (5)土壤及地下水: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1)废气:已建1台布袋除尘器及15m高DA001排气筒,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生物质燃料堆棚实际为两面围挡加顶结构。 (2)废水:已建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及截水沟、雨污切换阀。 (3)噪声:已落实隔声、减振措施。 (4)固废:已设置危废贮存点并配置防渗漏钢槽;验收期间暂无危废产生,已承诺产生前签订处置协议。 (5)防渗: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均已按标准建设。 |
| 生物质成型燃料堆棚由环评阶段的“三面围挡”调整为“两面围挡”。变动原因:一侧因放置布袋除尘器及干燥塔废气收集管道未设围挡,进出口仍设移动软帘遮挡,满足防风防雨要求,无组织排放量未增加。环保设施整体未弱化或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控干燥温度、避免长时间堆存等);设置环保管理人员,建立环保管理制度;规范排污口设置及标志牌。 | 实际建设情况:已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已设置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固废管理台账;DA001排气筒已设置采样孔和标识牌。项目为固废处理工程,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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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83 | 0 | 0 | 0 | 0.83 | 0.8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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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回用系统 | 无废水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设施处理;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已在厂区东**地势低洼处建成1座容积为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建设了截水沟和雨污切换阀。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排放;后期雨水通过切换阀排入厂外雨水沟。 | 项目无废水外排口,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故本次验收未开展废水监测。 |
| 1 | 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DA00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 | 废气采用“低硫燃料+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堆棚、软帘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 | 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口(G1)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8.3 mg/m3、排放速率为2.2×10-3~1.66×10-2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未检出~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20×10-2 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15~37mg/m3、排放速率为3.11×10-2~6.22×10-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63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无组织排放限值(1.0 mg/m3)。 |
| 1 | 噪声治理设施(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冷风机、生物质燃烧机、离心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了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声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7月24日-25日),厂界四周(东南西北侧外1m处)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0~56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0~49dB(A)。 |
| 1 |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cm/s;煤矸石生料堆棚、初期雨水收集池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同时加强生产设施日常维护管理。 | 已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煤矸石生料堆棚、生物质燃料堆棚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采取了砂石基层铺砌、原土夯实、水泥硬化处理等一般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设置了防渗漏钢槽,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其他区域进行了地面硬化;已加强对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
| 1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存放于煤矸石生料堆棚,炉渣外售建筑或农肥企业、废包装袋外售**回收单位、收尘灰送海螺水泥**化利用、废布袋和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分类密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料堆棚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废贮存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并建立固废管理台账。 | 已按要求落实。炉渣、除尘灰已混入成品煤矸石送******公司**化利用;废包装袋外售回收;废布袋和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已在生物质燃料堆棚内建成1m2危废贮存点,并配置防渗漏钢槽,满足防渗防漏防腐要求。已建立固废管理台账。验收期间尚未产生危废、废布袋及废耐火材料,企业已承诺在产生危险废物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 1 |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运营期严格控制干燥塔内烟气温度,合理安排运输计划,避免煤矸石生料在厂区内大量和长时间堆存,暂存时进行轻度压实处理;加强岗位人员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因设施停运引起污染事故,停工大修时对除尘设施进行维护检修。 | 已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度。运营中严格控制干燥塔内烟气温度(约150℃);煤矸石生料按批次进场,不在厂区大量和长时间堆存,暂存时进行了压实处理;现场已配备消防器材,并加强了人员培训;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检修制度已建立,满足环境风险防范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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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