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11单元(**枢纽港产业园支坪片区)A1-2/02-01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社区(铝城大道223号),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06.339259°,中心纬度29.264255°,其三面(北、南、西面)邻荒地,****制品厂约7m,北距**大道支坪段约80m。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图及合同要求,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63596.42平方米。本次调查范围为地块占地红线范围:63596.42平方米。
2008年9月前,调查地块内部为农用地、居民房;2008年9月-2010年9月,****石材厂石材局部(约2200平方米)堆放在地块边界,其余区域较之前未发生变化; 2010年9月-2018年7月,****石材厂拆除后其余区域仍为农用地、居民地;至2018年7月左右,地块中部堆有栀花大道建设过程的农用地弃土(地块内扰动面积约9500平方米(实际在地块内堆土区域约6100平方米)),其余区域较之前未发生变化;至2019年4月,调查地块内堆土区平整后覆****制品厂的进出场道路,其余区域较之前未发生变化;至2022年8月前,调查地块较之前未发生变化;至2022年8月,调查地块原堆土区上局部(占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堆有炉渣(来源为重****发电厂炉渣),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至2024年8月,调查地块较之前未发生变化;至今,地块内闲置,地块中部堆土区、炉渣堆放区长满杂草,地块中部临时搭设几座活动板****制品厂员工值班,其余区域仍为农用地和居民,地块内整体环境状况良好。
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文件,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本次调查按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
地块内布设了10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剖面样土壤监测点位2个,表层监测点位8个。共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13个(另含2个平行样,1个现场空白和1个运输空白)。土壤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锌、锰、铬、水溶性氟化物、pH。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土壤关注污染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中未包含的锰、铬检出含量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中未包含的水溶性氟化物、锌检出含量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规定,本报告认为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