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田应炳)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酉****社区钟南大道28号。
联系方式:023-****2804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田应炳 | ****政府后面 | 酉阳县房权证302字第401502号 酉国用(2001)字第01516号 | 田华 |
****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