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关于**区纺织片区**村改造鱼洞街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云熙路A段)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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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区纺织片区**村改造鱼洞街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云熙路A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3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87.88万元,其**案新增投资41.93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45.95万元。在方案新增投**,植物措施费投资0.37万元,监测措施费11.9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8.17万元,独立费用10.73万元,基本预备费1.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84万元(88426.80元,计征面积63162.00m2)。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总局****税务局、****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区纺织片区**村改造鱼洞街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云熙路A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6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佳****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区纺织片区**村改造鱼洞街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云熙路A段) | 项目代码 | 2401-500113-04-01-950587 | |||||||||||
| 涉及流域管理机构 | ****委员会 | 涉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市 | |||||||||||
| 涉及地市和数量 | / | 涉及县和数量 | **区/1个 | |||||||||||
| 项目规模 | 全长600m,为城市次干路,时速为30km/h,标准路幅宽度22m,双向四车道。 | 总投资(万元) | 13946.54 | 土建投资(万元) | 7811.69 | |||||||||
| 开工时间 | 2026年1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7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 工程占地(hm2) | 6.32 | 永久占地(hm2) | 1.32 | 临时占地(hm2) | 5.00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表土 | 填方/表土 | 借方 | 项目自身建材利用方 | 弃方 | 综合利用方 | ||||||||
| 45.13/0 | 1.12/0 | / | / | 44.01 | 0 | |||||||||
| 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名称 | / |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涉及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3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901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748 | |||||||||||
| 可减少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454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 |||||||||||
| 防治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 防治措施及数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道路工程 防治区 | 主体已列:雨水排水管975m,截水沟618m,平台截水沟1701m,排水暗沟1102m,急流槽156m,沉砂井9座,铺装透水砖4058m2; | 主体已列:****设计行道树208株,三维网植草护坡0.55hm2,喷有机材植草护坡0.60hm2;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沉砂池1座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4座、临时挡土板591m、防雨布9500m2 | |||||||||||
| 临时扰动 防治区 | / |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81hm2 | 方案新增:防雨布3500m2 | |||||||||||
| 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 / | / | 主体已列:防雨布300m2 | |||||||||||
| 投资(万元) | 202.7(主体已列) | 41.89(主体已列41.52,方案新增0.37) | 9.90(主体已列1.73, 方案新增8.17)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287.88(主体已列245.95,方案新增41.93) | 监测措施费(万元) | 11.95 | |||||||||||
| 独立费用(万元) | 10.73 | 监理费(万元) | 2.30 | 补偿费(万元) | 8.84(88426.80元) |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佳****公司 | 建设单位 | **** | |||||||||||
| 法定代表人 | 罗小勤 | 法定代表人 | 丁敏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231MA610CG38L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8295898 | |||||||||||
| 地址/邮编 | **市**县**街道桂西大道南段161号/400830 | 地址 | **市**区龙洲湾公园北路16号/40132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小周/186****7322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敏/186****1217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区纺织片区**村改造鱼洞街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云熙路A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专家评审意见
2026年8月4日,****水利局在410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区纺织片区**村改造鱼洞街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云熙路A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方案报告编制单位**佳****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刘昌红同志任组长,黄嵩、牟**、陶波、郝世渝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2018〕267号)、《关于启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新模版的通知》(**办水保〔2026〕9号)等文件精神,各专家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6年8月26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项目建设现状介绍基本清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防治面积为6.32hm2。其中永久占地1.32hm2,临时占地5.0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值确定基本合理。至设计水平年,各项指标应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项目已开工建设,前期未对表土进行剥离,现状无可剥离的表土,故表土保护率未计入目标值。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项目位于**市**区**街道**村,建设性质为**。云熙路A段全长600m,道路起点K0+000平交现状市政道路云锦二路,由西向东走向,终点K0+600顺接云熙路B段(在建)。项目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30km/h,标准路幅宽度22m,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支挡及结构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工程、高边坡防护、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项目施工通过云锦二路可达项目区,仅在施工出入口新增临时占地0.02hm2。在道路K0+100~K0+200段右侧范围线外新增施工临时设施占地0.49hm2/1处,作为临时办公区、生产生活区、机械停放及材料堆放场地。施工用电由周边电网直接接入供应,施工期用水从项目区附近市政管网接取,不涉及新增占地。未设置弃渣场和临时堆土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32hm2,其中永久占地1.32hm2,临时占地5.00hm2。一般土石方挖填方总量约46.25万m3,其中挖方量45.13万m3,回填方量1.12万m3,无借方,余(弃)方44.01万m3。弃方运往龙洲湾红炉矿山生态修复消纳场堆置,本项目挖方利用率为2.48%,弃渣综合利用率为0。
项目已于2026年1月开工,计划2027年7月完工,建设工期19个月。项目总投资为13946.5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7811.6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统筹资金。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介绍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的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工程占地的水土保持评价。
(四)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的水土保持评价。
(五)基本同意施工方法与工艺的水土保持评价。
(六)基本同意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
四、表土**保护与利用
项目无表土可剥离。
五、弃渣场选址与堆置
项目不涉及弃渣场及临时堆土选址与堆置。
六、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水土流失预测方法、时段和结果基本正确。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七、水土流失防治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3个防治分区,即道路工程防治区、临时扰动防治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道路工程防治区
前期施工中,主体设计在施工主出入口处设置了一座车辆冲洗站;在K0+205~K0+557右侧边坡处设置了防雨布进行苫盖。
后续施工中,主体设计道路两侧挖方顺坡坡顶截水沟,实施挖方路段边坡急流槽和沉沙井。坡顶截水沟经急流槽后接入道路内侧设置的沉砂井后排入道路排水暗沟。主体设计在K0+190~K0+556段两侧挖方边坡分级平台内侧设平台截水沟,出口顺接两侧截水沟。路基形成后,采取永临结合方式沿道路排水暗沟敷设位置提前开挖临时排水沟,拐角和出口新增沉砂池后接入起点处设置的雨水管网;方案新增对裸露土质边坡区域用防雨布进行覆盖。
施工后期,主体设计沿道路单侧敷设雨水管,出口接入云锦二路现状箱涵;道路挖方边坡采取喷有机材植草、三维网植草的方式进行边坡绿化;道路两侧行道树采用种植香樟的方式进行绿化;人行道铺设透水砖。
2.临时扰动防治区
后续施工中,应立即把道路左侧顺坡溜渣清走,停止道路右侧超挖区域作业。方案新增对施工扰动区域遇降雨时采用防雨布进行苫盖。
施工后期,撒播草籽进行绿化。
3.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前期施工中,主体对场地中临时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用防雨布进行苫盖。
八、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
九、水土保持投资
(一)投资编制依据基本正确,费用及定额基本合理。
(二)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87.88万元,其**案新增投资41.93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45.95万元。在方案新增投**植物措施投资0.37万元;监测措施投资11.9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8.17万元;独立费用10.73万元;基本预备费1.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84万元(88426.80元)。
十、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基本可行。
十一、评审结论
《水保方案(报批稿)》基本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