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市场调查
二、检测项目要求
1.评估范围:红石梁院区、净坛院区、早阳院区全部范围
2.评估依据:
根据《**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当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情况完成隐患整改。
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等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础上,以体现实用性、可操作性,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为原则;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应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的原则;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状况,明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3.评估要求:在期限内完成环境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工作,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协助本院完成隐患整改。
三、参与方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参与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
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
****环境局对于辖区内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资质。(提供复印件)
四、资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参与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16:00
2.参与方式:电子邮件递交。
邮箱发送“****第三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市场调研资料”+XX公司+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至邮箱****@qq.com。
4.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环境局对于辖区内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
(4)报价表(自定义)
注意: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清晰扫描后发送到邮箱。
五、注意事项
此次市场调研报价将作为后续采购的参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1****2075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地址:**市**县**西路168号
后勤保障科
2026年11月3日
| 关于开展第三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市场调研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