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其他厨卫用具 需求描述:补充食堂设备 | 220,000 元 | 1 项 | 220,000 元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不限于: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搬运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
4.****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小组依据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本项目全额发票之后,采购人收到财政预算项目拨款,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