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高新区、****环境局,有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6年第二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工作,现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经申辩、校核等流程,最终确认此次抽查的重****公司弘熠翔汽车零部件喷涂项目等8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源强核算方法或结果错误等问题。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未反馈或未采纳申辩理由的8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15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查明的事实、作出处理意见的理由及依据详见附件。
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依****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各区县(自治县,含西部科学城**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应当针对通报的问题,总结经验,严格审批工作要求;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同时,针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审批流程,强化质量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不予受理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严格审查环评编制数量异常的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报批的环评文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环境局须按年度工作方案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抽查、复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进行通报,并依照相关规定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实施失信记分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我局。
联系人:周正国;联系电话:023—****8702。
附件:2026年第二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处理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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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5日
附件
2026年第二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处理项目清单
|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类型 | 区县 | 审批 文号 | 编制单位 | 编制人员 | 主要质量问题 | 处理建议 |
| 1 | 重****公司 | 弘熠翔汽车零部件喷涂项目 | 报告书 | **区 | 渝(**)环准〔2026〕 号(24) | ******公司 | 王躲BH018549蒋雪梅 BH019578 | 一、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报告所附土地利用规划图上东侧临近有几块零散的规划居住用地,结合报告附图8和卫星地图,该用地上尚有居民点(莲生村),与项目东厂界距离约300m,但报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未识别。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 2 | 重****公司 | 金誉冠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 报告表 | **区 | 渝(永)环准〔2026〕16号 | **市****公司 | 张科维BH023198 张云伟BH044596 | 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报告“表2.4-1主要原辅料消耗量及成分表”中氟化氢铵总用量为62.5t/a,其中,废水中氨氮量为0.15t/a、废槽渣中理论最多含NH4+1.75t/a,约17.78t/aNH4+去向不明,NH4+产排源强核算有误。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 3 | ******公司 | 钝蒙汽摩、农机零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 报告表 | **区 | 渝(津)环准〔2026〕35号 | ******公司 | 周珍BH006304 胡刚BH006795 | 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按照报告“表2-3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中参数计算的作业面积及“表2-13涂料用量核算”中参数计算的电泳漆用量与报告给出的数据不一致。报告电泳生产线原料电泳漆用量核算结果错误,导致相应的物料平衡、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 4 | ******公司 | 物流储物架生产、销售项目 | 报告表 | **区 | 渝(巴)环准﹝2026﹞7号 | **景临****公司 | 甘加祥BH020558 陈春曦BH042148 | 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章节提出固化工序工作时间为7.5h/d,年生产时间300d,热固性塑粉用量145.69t/a,非甲烷总烃产污系数为1.2kg/t-原料,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应为0.0778kg/h,报告表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1.049kg/h)核算错误。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 5 | **攀****公司 | 年产1万吨钢结构生产项目 | 报告表 | **区 | 渝(万)环准〔2026〕13号 | **兰****公司 | 彭玉蓉BH006820 | 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报告喷漆废气未识别不同工艺环节产污源强的差异,未按照油性漆喷涂和晾干、水性漆喷涂和晾干等工序的运行规律分别核算各环节的污染物产生量、最大产生速率及浓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对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编制内容应包括“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浓度,排放形式(有组织、无组织)、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收集效率、治理工艺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的要求。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 6 | **市枳丹石****公司 | **区黎水镇通三级公路项目**界至黎水段公路工程 | 报告表 | **区 | 渝(**)环准〔2026〕 4号 | **云水****公司 | 吕 兵BH005089 黄 晓BH046456 | 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定义,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其中,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项目为三级公路,不属于交通干线,其周边声环境功能区应按所处区域的现状功能(1类、2类或3类)执行,报告提出项目道路边界线外35米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标准,属于降低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 7 | ****公司 | 科马通****基地项目 | 报告表 | **区 | 渝(津)环准〔2026〕27号 | ******公司 | 王小杰 BH012476 王 樊BH034436 | 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和结果错误。项目熔化废气和炒灰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报告“表4-1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表”中,将熔化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的处理效率按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90%核算,炒灰废气中氯化氢、氟化氢的处理效率按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90%核算,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核算错误。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 8 | 美湖智造****公司 | 美湖****基地项目 | 报告表 | **区 | 渝(沙)环准﹝2026﹞5号 | ******公司 | 卢远刚BH002224陈鑫BH025329 | 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核算方法或者结果错误。项目使用的清洗剂为100%异构烷烃,属于有机溶剂清洗剂,其挥发性有机物组分100%,根据报告“表2.1-6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清洗剂年用量10t。根据报告清洗及清洗剂回收工艺以及源强核算有关描述,清洗剂的损耗途径为进入废气及作为固废,其中,清洗剂进入废气量为4.32t/a(烘干不凝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92t/a,清洗剂挥发量为2.4t/a),固废统计中废清洗剂产生量核定为1t/a,总消耗量共5.32t/a,与报告原辅材料统计的清洗剂年用量(10t)不一致。 |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失信记分5分。 |
*注:《监管办法》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的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