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450,000 元 | 1 项 | 450,000 元 |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服务地点:****科技馆。
(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用、税费、利润等所有完成本次服务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一)项目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周,并完成技术资料移交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合同金额在项目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
(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
1、服务保证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验收、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合同签订后,除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变更外,合同价格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2、包装和运输
① 供应商应负责全部采购标的的包装、运输和保险,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 所有货物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
③ 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运输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①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保期内,因制作或安装质量问题导致的设施损坏、脱落、故障等,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② 质保期内,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③ 质保期内所有售后服务,包括维护维修、材料更换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④ 质保期过后,供应商应提供终身维护服务,维修费用仅收取材料成本费,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⑤ 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4、保险
① 供应商须自行购买与其履行合同义务相关的各类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 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③ 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对采购人校园设施设备、绿化景观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保密要求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可能接触采购人的内部资料和信息,双方应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供应商不得泄露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工作秘密和相关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设计成果、文化内容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6、廉洁承诺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廉政建设、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廉洁经营底线。在参与本项目采购及合同履行过程中,须与采购方签订《廉洁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有效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供应商违反廉洁承诺,采购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学校有权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7、安全要求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损失(人员安全、劳务纠纷、语录危情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