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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1.2标车辆段机电装修项目
电动排烟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1.2标车辆段机电装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排烟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车辆段选址位于**市**坡区**镇西北方向,绕城高速以西,成渝客专线以南,规划**隧道以北,车辆段采用双线接轨于**站,征地面积43.89公顷,围墙内用地面积 35.92 公顷****基地用地 4.23公顷、****支队队部0.75公顷),车辆段总规模为:停车列检32140列位,周月检4/4列位,定修2/2列位,临修1列位,大架修4/6列位,预留线网车辆部件集中检修用地。
项目地址:**市**坡区**镇。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电动排烟窗。物资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集团企业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中有不良经营记录或进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进行投标;因****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必须满足厂验要求(厂验要求为质量保证能力,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供应运输售后、生产工艺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内容相符)如业主组织相关人员厂验,达不到标准,招标人不予中标人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
(4)体系认证要求: 国内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5)业绩要求:
2022年至2025年至少有2项电动排烟窗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相关资料。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其自有业绩(即以其自身名义签订的合同及履约证明),其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无效。
(6)其他要求:1、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时,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清单中设备规格要求进行报价。按技术规格书要求相应,若投标人的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技术要求,则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意向文件,专项授权书或**意向文件内容应载明投标事项,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若不能提供,按废标处理。2、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年(2023年至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阳光板、开窗电机、消防电气控制装置质量检验报告(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应通过CCCF认证,若不能提供,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
电动排烟窗:最高限价元****7332.00,超过最高限价予以废标。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一个包件投标。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26年11月10日8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5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
其他形式: / 。
投标保证金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1.2标车辆段机电装修项目经理部
银行账号:310********00504974
开户行:****银行****支行
备 注:**地铁7号线项目电动排烟窗投标保证金。
10.1 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投标报价为将物资全部完好地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价,包括出厂价和综合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综合费用: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出场试验检测费(含外检试验费)、安装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搬运费、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到现场调试费、培训费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不因实际供应品牌发生变化而调整综合费用,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含税综合单价=不含税出厂单价+综合费用+增值税税金;
投标报价=含税综合单价*招标数量
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或金额,税率为13%,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数量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在招投标期间,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不作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含税综合单价即为结算单价,不予调价。投标人应予以理解。
投标人中标其含税综合单价计算方式将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每规格物资的含税综合单价只允许存在一个有效报价单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也不接受调价函,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结算单价=M(含税综合单价)=A(不含税出厂单价)+B(综合费用)+C(增值税税金),M(含税单价)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做调整,不予调价。于发生实际供货及安装后,根据投标人相关结算手续和发票办理结算,每批次结算金额为每批次送货金额。投标人中标后作为合同投标人应予以完全配合,具体事项在合同文件中约定。
满足以下支付条件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按比例支付物资款项;投标人未满足以下任何一种付款条件时,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不属于招标人违约,不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双方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结算手续。
(2)投标人已经向招标人开具足额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被招标人认证合格。若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开具相关发票,招标人有权延期支付货款。
(3)到场材料经过验收并且合格。
(4)支付方式:
投标人每次发货数量以每次招标人订货数量为准。投标人指定货款结算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发票后办理结算。到货后卖方指定货款结算人按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发票后,次月办理当期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的买方进行支付,支付至每期结算款的 70% ,安装调试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到场材料结算总价的 85% ,交工后支付至97%,暂留3%质量保证金。待双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项目交工验收后24个月)后 60 日内办理质保终结手续, 买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期内应由卖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买方向卖方无息支付剩余金额,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将不足金额补齐。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质量保证金并不属于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罚款的某一种。
如因项目资金不足而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卖方不得提出停止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买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等相关费用。
本合同预计工程物资设备使用量暂定为合同后附清单量,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招标人按批次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账号转账支付。双方未办理结算或未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的,招标人不支付任何价款。
招标人有权选****银行账号转账支付或金融产品票据方****银行产品,如供应链ABS,E信通,支付期限最高为6个月,支付比例不超过60%),若招标人选择票据方式支付,则到账期限以招标人选择为准,****银行等第三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双方未办理结算或未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的,招标人不支付任何价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材料质量缺陷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到达现场对材料进行免费更换。若投标人拖延,招标人可寻找第三方替代投标人完成工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补齐。
****公司或者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与支付,其它任何人员无权代表投标人办理结算与支付事宜。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
举报电话:010-****2631
举报邮箱:****@cfhec.com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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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