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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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磋商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教学设备采购

320000.00

6000.00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官网(https://www.****.cn/)或**市公共**交易网(**区)(www.****.com/yongchuanweb/)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采购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3日(工作日上午09:00-下午17:30)。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将附件1《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缴纳方式,待成功购买后,即报名成功。

4.在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6日**时间9:30。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时间10: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6日**时间10:00。

(八)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恒****公司

账 号:500********500000016

开户行:****银行****公司****邦兴花苑支行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时间10:00时;

2、转款备注:教学设备采购

3、****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响应无效和无法退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https://www.****.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3-****0178

地 址:**市**区兴龙大道109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恒****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73****7033

地 址:**市**区长江一路62号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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