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审批
重庆-重庆-丰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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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1-05

项目名称 **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市****公司猪场54处,鸡场40处 营业面积
(平方米)
50717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云升
联系人 周楷 联系电话 177****8628
项目投资(万元) 17164 环保投资(万元) 4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11-0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5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拟采用540Wp及以上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项目直流侧实际安装容量约50MWp,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0.22/0.4k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安装建筑配电房用户侧低压母线。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由配电箱(柜)、逆变器、光伏组件等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表面清洗废水以及升压站值班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升压站厨房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两者均进入**埋****设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升压站主变压器事故废油、废铅蓄电池、生活垃圾以及报废光伏发电组件。主变压器底部设有贮油坑,坑底设有排油管,将事故油排至**的1座事故油池中(30m3)暂存,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应采取低速行驶,安排专人指挥,减少鸣笛,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降低运营过程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承诺:**** 陈云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云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1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