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普顺镇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县普顺镇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比选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 **县普顺镇2026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 640516.4 | 1.2 | 1 |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具有林业相关经营范围。
(一)本****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政府网(http://www.****.cn)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竞争性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11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受:按时签到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投标程序
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11日13:30至14:00止
(2)比选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00时
(3)线下比选地点:****五楼会议室
五、比选保证金
(一)竞选保证金的交纳
1.竞选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由竞选人将保证金足额汇至以下账户,以**时间 2026年11月11日11:00前到账为准,开标时竞选人持缴费依据备查。
2.竞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3.保证金收款账户:
户名:****财政局-****政府
开户行:****商行**支行
账 号:250********10007754-707001
4.****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保证金具体到账****银行到账信息为准,迟到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5.各竞选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6.****银行转账(电汇)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保证金。
7.各竞选人在开标****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方便财务核实。
(二)竞选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选竞选人的保证金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放后,比选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比选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无故放弃中选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竞选保证金;并视为放弃中选,由比选人另行决定处理。
注:竞选保证金退还账户为竞选人的基本账户。因此,各竞选人在递交竞选文件时,需单独递交一份竞选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转账截图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地 址:**市**县普顺镇磨滩村1组13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82****1147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路8-40号
联系人:欧老师
电 话:158****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