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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仁义镇、荣隆镇等7个街镇)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补遗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仁义镇、荣隆镇等7个街镇)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一标段)监理”的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5.3监理人应保证其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在岗不少于8天。除总监理工程师和辅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每月在岗不少于22天”修改为:“4.5.3监理人应保证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月在岗不少于22天”。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