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街已由**市****委员会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1-500153-04-01-1045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集团有限公司,**兴荣新成****公司系项目业主指定的发包人,代建人为****龙智造****公司,承包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次招标为******天街施工总承包工程中暂估价工程招标,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黄金坡板块,黄金大道与**大道交汇处,**北站对面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天街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商业综合体及车库、人防、地下连廊等相关配套。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为10.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为8万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约为2.3万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9898.59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天街商业公区精装修,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庭、自动扶梯、公区走道、客梯厅、客梯轿厢、公区卫生间、特色主题区、地下室光厅、防火卷帘(含重叠幕式特级防火卷帘)、普通卷帘、管理卷帘、电动挡烟垂壁及防火门工程(含各类不锈钢防火门或玻璃防火门及钢质防火门、防火玻璃)及普通门采购及施工、商业办公室、物业办公室及外包房间、采光顶钢梁铝板、后场通道及货梯厅及楼梯间装饰工程、车库设备房装饰工程(总包土建范围已包含的除外),商业栏杆工程(含屋面栏杆),以及车库、室内标识标牌、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开发区花**路2999号 | 地 址: | **区**大道101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桂 勇 | 项目负责人: | 王成权 |
| 电 话: | 139****0196 | 电 话: | 023-****5531 182****6074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