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11-06 | [ 发布日期 ] | 2026-11-06 |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1106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多肽及核酸原料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 ****开发区晏家组团 | **** | ******公司 | ****多肽及核酸原料药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在****二厂区现有厂区内建设。拟建项目主要在302车间建设1条多肽生产线,年产6千克醋酸兰瑞肽;****处理站西侧空地建设一套废液焚烧装置,设计处置****一厂区和二厂区产生的有机废液10000吨/年,同时设计掺烧一厂区和二厂区产生的低热值高浓高盐废水6500吨/年用于调节炉膛温度和稳定焚烧工况。 拟建项目废液焚烧装置焚烧的企业产生的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02医药废物(废物代码为271-001-02、271-002-02、271-004-02)、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物代码为900-401-06、900-402-06、900-404-06)、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900-047-49、772-006-49),不处理其他危废类别,并严格控制入炉焚烧废液、废水中氮、氯、硫、磷等元素和总盐含量。拟建项目一厂区产生的有机废液(约5696吨/年)、高浓高盐废水(约800吨/年)通过罐车运输方式转运至二厂区废液焚烧装置处置。 拟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325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多肽生产线工艺废气收集后经302车间在建的“冷凝+碱喷淋+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拟建项目严格限制入炉焚烧废液的种类,严格执行入炉有害成分控制要求,禁止含重金属的物质进入废液焚烧装置焚烧处置。拟建项目废液焚烧装置焚烧炉技术性能指标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1要求。废液焚烧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焚烧废气经**的“SNCR脱硝+余热回收系统+急冷+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两级碱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要求,对焚烧烟气中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和烟气含氧量等进行在线自动监测。拟建项目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要求采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焚烧废液、废水暂存储罐区的储罐罐顶设冷凝器+氮封、气相平衡系统,储罐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装置罐区的储罐废气就近接入废液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后排放;**废液检测室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改建的危废贮存****处理站废气一起经改造的废气处理系统采取“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拟建项目采取“以新代老”措施,将二厂区现有质检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将二厂区现有储罐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将一厂区现有储罐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接入一厂区八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经环评综合考虑,拟建项目实施后****中心向外设置8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园区边界,超出的区域主要规划为防护绿地、广场绿地等,****医院、学校、居民区、行政办公和科研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多肽生产线喷雾干燥工序冷凝废水、废液焚烧装置焚烧烟气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地坪清洗废水、质检废水、废液检测室废水、纯水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余热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日新增最大废水产生量约24.47立方米/天,其中低浓高盐废水(焚烧烟气处理设施废水)7.78立方米/天、低浓废水16.69立方米/天。企业对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拟建项目实施后,企业高浓高盐废水送废液焚烧装置掺烧处置;低浓高盐废水经双效蒸发脱盐预处理后,高浓废水经芬顿氧化预处理后,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和办公楼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和其他低浓废水一并经“水解酸化+厌氧生化处理+好氧生化处理+MBR”生化处理。拟建项目实施后,二厂区全厂日废水最大产生量约286.20立方米/天(其中高浓高盐废水9.62立方米/天、低浓高盐废水45.51立方米/天、高浓废水57.01立方米/天、低浓废水174.06立方米/天),全厂日废水最大排放量276.58立方米/天。****处理站高浓废水预处理能力为72立方米/天,生化处理能力为300立方米/天,在建低浓高盐废水预处理能力为72立方米/天,能够满足拟建项目新增废水处理需要。拟建项****处理站处****处理厂协商确定的企业废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经企****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处理厂近期(2027年12月1日之前)外排废水处理达到《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COD执行60毫克/升),远期(自2027年12月1日起)外排废水处理达到《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25)要求,排放至长江。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依托的企业现有生产车间及废水收集池、危化品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区域已按要求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及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专管或明管;废水、废液采用罐池或离地储罐收集;**废液焚烧装置区、储罐区、废液检测室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改建的危废贮存库采取的防渗措施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依托企业已设置的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和土壤质量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拟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对企业一厂区二车间现有部分废水管网进行“可视化”改造,将埋地的管网改造为明管或专管。****为《**市2026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的企业,应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HJ 1478—2026)等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等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离心机、空压机、焚烧装置、余热锅炉、急冷塔、干式脱酸塔、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风机、泵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纸箱和泡沫等外包材、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多肽生产线产生的离心母液、冷凝废液、冷凝母液、滤渣、不合格品等,废液焚烧装置产生的灰渣、飞灰,以及质检废液、废试剂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滤网、冷凝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有沾染化学品的废弃包材、废机油、含油劳保用品等。拟建项目产生的可焚烧废液分类收集后送废液焚烧装置焚烧处置,不可焚烧的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拟建项目将企业现有1座面积为653平方米的危险化学品库改造为危废贮存库用于企业危险废物的暂存,将原面积为222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改造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多肽生产线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N,N-二甲基甲酰胺(DMF)、乙腈、甲醇、异丙醇、三氟乙酸、六氢吡啶(哌啶)、乙酸、1,2-乙二硫醇、萘等,除萘以外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的污染物。拟建项目使用的萘属于《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中的化学品,仅在多肽生产线柱效测试时使用,设计年使用量约2.5千克。由于企业现有及在建项目涉及使用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为原料,因此拟建项目废液焚烧装置焚烧的废液中同样含有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现有生产车间设有导流沟和收集井;储罐区设置了围堰,泵区设置了围堤,装卸区设置了环形沟和收集井;各危化品库设置了导流沟、收集井;厂区设置有效容积3000立方米事故池及配套雨污切换系统。拟建项目新增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储罐区设置围堰;301车间多肽生产线装置区、焚烧装置区设置导流沟、收集井;焚烧装置区主体关键装置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集中监视和控制,装置区设置双电源;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拟建项目采取“以新带老”措施,二厂区生产区域外围配套设置导流沟、围堤,完善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体系;一厂区完善罐区、废液及废水收集区围堰和应急导流设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市及**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
| 2 | 废包装物、容器**化、无害化利用技改项目 | ****工业园B区 | **云鑫****公司 | 昀启(**)****公司 | **云鑫****公司废包装物、容器**化、无害化利用技改项目在****工业园B区现有厂房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淘汰16万只/年200升铁桶人工溶剂清洗线,**1条11万只/年200升铁桶自动化溶剂清洗线;(2)现有5万只/年200升塑料桶人工水清洗线、1万只/年塑料吨桶水清洗线由人工水清洗组升级为机械水清洗组;(3)通过减少1套机械水清洗设备及设备运营时间,200升铁桶水清洗线处理规模由29万只/年降低至19万只/年;(4)通过增加设备运营时间,铁质包装容器自动化破碎清洗线处理规模由1800吨/年增加至4800吨/年;(5)通过减少设备运营时间,200升铁桶喷漆线规模由9万只/年降低至5万只/年,并将原料由油性漆改为水性漆;配套新增原辅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待检区、溶剂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破碎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等,其它公用、辅助、储运、环保工程主要依托企业现有工程。清洗溶剂为乙酸乙酯,水洗剂为磺酸和片碱。项目溶剂或水清洗后的包装物、容器禁止用于盛装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饲料及人体直接或间接食用的物料。 与原环评相比,项目实施后危险废物处理代码不变,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废物代码为900-249-08、900-041-49的废包装物及容器,但新增处理沾染物废碱(HW35)的包装物。其中含有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的200升铁桶采用溶剂清洗;含有废酸(HW34)、废碱(HW35)、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的200升铁桶采用水洗;含有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废酸(HW34)、废碱(HW35)的200升塑料桶和吨桶采用水洗。铁质包装容器自动化破碎清洗线处理含有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HW13)、废酸(HW34)、废碱(HW35)的200升废铁桶、0-180升废铁质包装物、容器及含有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的机油格。塑料包装容器自动化破碎清洗线处理含有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HW13)、废酸(HW34)、废碱(HW35)的吨桶、200升废塑料桶、0-180升废塑料包装物及容器、含有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的机油壶。 拟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将现有1#废气处理系统工艺由“水喷淋+UV光分解+活性炭吸附”调整为“水喷淋+干式除雾+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将现有2#废气处理系统工艺由“水喷淋+UV光分解+活性炭吸附”调整为“水喷淋+干式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包装桶清洗翻新车间水清洗包装桶余料收集房(含**待检区)采用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有机废气,整形检漏设置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溶剂清洗200升铁桶余料收集、暂存、整形检漏和清洗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通过负压抽风系统收集挥发性有机废气。**占地面积3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占地面积30平方米的原辅料库均采用密闭负压抽风系统收集有机废气。喷漆线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玻璃纤维和袋式过滤箱吸附过滤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喷漆线空气强冷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余料收集废气、溶剂清洗废气、包装桶检漏泄压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原辅料库房废气等一并经2#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水喷淋+干式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08-2016),臭气浓度满足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实施后,全厂包装容器破碎清洗车间铁质包装容器自动化破碎清洗线、塑料包装容器自动化破碎清洗线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包装容器余料收集及暂存、现有占地面积9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2条自动化破碎清洗线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通过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废气。碱水预处理系统、****处理站构筑物除回用水池外均加盖密闭,通过负压抽风系统收集挥发性废气。化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柜收集。收集的以上废气及回用水电蒸发除盐不凝气经1#废气处理系统,采用“水喷淋+干式除雾+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苯、甲苯、二甲苯、酚类、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08-2016),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满足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现有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实施后,仍维持原环评确定的厂房外3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生产废水包括铁质包装容器破碎清洗废水、塑料包装容器破碎清洗废水、包装容器水清洗废水、喷漆废水、废气水喷淋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及洗手废水、实验废水、热水机组排水,产生量合计约152.56立方米/天,与实施前相比减少约38.59立方米/天。项目实施后全厂生活污水7.2立方米/天,与实施前相比不发生变化。热水机组排水用于包装容器水清洗;铁质包装容器破碎清洗线及塑料包装容器破碎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现有处理能力为120立方米/天的碱水预处理系统,采用“隔油+碱液调节+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其余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的上述废水一并经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芬顿+中和+气浮+水解酸化+UASB+接触氧化+沉淀”,部分尾水经项目建设电蒸发除盐器进一步处理,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氯化物、硫酸盐等因子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后回用于铁质包装容器破碎清洗、塑料包装容器破碎清洗工段,其余尾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硫化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珞璜组团B****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全厂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处理能力为250立方米/天的生化池处理,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珞璜组团B****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柑子溪。厂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因子按月自行监测,若监测1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企业****处理站排污口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硫化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等因子开展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用明管及专管设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辅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库、待检区、溶剂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破碎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应采取重点防渗,现有整个生产车间、废水处理设施、事故池等均已采取了重点防渗,其中**原辅料库房,现有废水处理设施、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贮存库、待检区、溶剂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破碎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现有余料收集房、水清洗区、溶剂清洗房、所有废包装桶及容器暂存区、铁块成品库房、塑料成品库房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依托现有3个地下水监控井(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对地下水和土壤质量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危险废物包括磁选出的吸残废液、废有机溶剂及包装桶、废喷漆桶及洗枪废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油、废抹布及手套、空压机含油冷凝液、化验室废液、破碎分选渣、处置后的废铁块和废塑料块、废水处理站废硫酸包装桶、电蒸发除盐废盐等,产生量合计约6187.5吨/年,与实施前相比增加约2910.06吨/年,其中废有机溶剂包装桶、废喷漆桶、废硫酸包装桶送至包装容器破碎清洗车间破碎清洗线处置;处置后的废铁块经现有占地面积112平方米的铁块成品库房暂存,处置后的废塑料块经现有占地面积60平方米的塑料成品库房暂存,吸残废液、废有机溶剂、漆渣、洗枪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经现有占地面积9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贮存,破碎分选渣等经项目建设占地面积3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贮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不产生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全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5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经生态环境部令第39号修正)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厂内暂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Ⅲ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200升铁桶自动化溶剂清洗线配套溶剂回收过滤储罐,并设置围堰;**危废贮存库、原辅料库房位于现有甲类库房内,四周已建截流沟和收容池;**占地面积30平方米危废贮存库、原辅料库房、溶剂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破碎清洗200升铁桶暂存区等应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现有溶剂清洗线密闭房间、水清洗包装容器余料收集房、危废贮存库等已设置了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厂区已建有1个有效容积为500立方米的事故池和1个有效容积为180立方米的事故池,雨水管网设置了雨污切换阀。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市及**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