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11月5日发布的“****社区基础设施提升整治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1、招标文件中“第一篇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子目下“三、竞争性比选资格条件”中“(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更改为: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川永****公司
2026年11月6日